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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曝光5起典型事例

时间:2023-12-18 12:12:15

西宁市2023年度“铁拳”查办民生领域典型事例

第一例

西宁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售劣药案件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辖区内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执法检查。

经调查,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柜台销售和待用药品25个品种共26个批次,超过有效期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没收过期药品,并依法作出罚款170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例

孙某某使用电子秤破坏计量准确度案

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30日对辖区早市经营者孙某某进行检查。

经调查,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16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了没收,并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第三例

西宁市一家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案例

根据青海省广告监管平台提供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一家医院进行了检查。

经调查,该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具有治疗或诊断疗效的广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五、七、二、三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第四例

西宁市某饮料店销售过期原料案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一家饮料店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调查,该店所使用的焦糖饼干和蓝莓混合果汁饮料原料超过保质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

第五例

李某某介绍他人参与传销案件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对涉嫌介绍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李某某立案侦查。

经调查,李某某通过向被推荐人购买某公司的产品,向购买者提供推荐奖励和业绩奖励等方式,在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建立了上下级关系,从而获得了发展他人为会员的资格,从而获取下线返利,其行为触犯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以《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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