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商务部、银监会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导组,赴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宁夏、贵州、重庆等地开展实地督导与明察暗访,督促各地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为应对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多发态势,2013年10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与公安部经侦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推动完善防范打击涉藏、涉疆传销活动协作机制。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对传销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围绕保障全国“十二运”和锦州世园会工作,辽宁省工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地区的清查力度,强化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监管;根据多方搜集的线索,不断加强与银监、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锁定传销核心层人员和核心账户,对传销网络实施精准打击。陕西省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围绕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对打击传销工作坚持打早、打小,防止传销活动形成规模,全省各市工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对传销活动实施大规模、全方位、地毯式的专项打击行动。
安徽省自2013年6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开展“皖剑2013”专项行动。山东省工商部门将防控和打击传销任务逐级落实到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取缔传销窝点和场所150个,清查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085人次。四川省工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传销动态的实时监控,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拉人头”式传销、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0余次,查办传销案件3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员72人。
河南省工商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和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取缔捣毁传销窝点139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327人次,立案查处传销案件51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部门将打击传销列为“六治六保”行动中的一项,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传销案件522件,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
合力“围剿” 协同作战
多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实践证明,打击传销工作要取得成效,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密不可分。
“打击传销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工商部门一定尽职尽责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在2013年6月3日举行的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掷地有声地说。据介绍,这次执法行动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传销覆盖范围更广、规模更大。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立案调查和移送公安机关传销案件1141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683个,清查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万余人;取缔传销窝点1625个,破获传销违法犯罪案件2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60名,查扣大批传销宣传材料和非法印刷品……这仅仅是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在持续3个月的“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中的战果。
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多次组织召开公安部、综治办等12个部门情况通报会,联合12个部门举行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下发《2013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方案》,部署于6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聚集型传销及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工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打促防,以整促管,通过多方力量,对传销活动实施专项打击,突出抓头目、端窝点、毁网络以及斩断资金链、清理出租屋、查办大案要案,取缔传销组织,有力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些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副省长许瑞生去年对打击传销工作3次作出重要批示。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主持召开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题会议,并赴合肥市督查指导打传工作。
辽宁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利国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大连市主管副市长到传销较猖獗的地方督导打击传销工作、3次组织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营口市市长葛乐夫两次作出“高压严打传销、重点保障打击传销工作”的批示,鞍山市召开7次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下发6份指导性文件。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迎春多次组织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深入一线指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永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易佳良任组长,明确市、县、乡(镇)各级政府领导为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严查大案 倾力一战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通过严惩传销组织领导者,能有效摧毁传销组织,有力打击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下,各级工商、公安机关集中力量查处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
“相关执法部门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他指出,各地工商、公安机关实施精准打击,严惩传销头目,对“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深挖、细查传销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循线打击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
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个别地区有所反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极大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已成为社会“毒瘤”。
对此,各地工商、公安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综治、商务、工信、民政、教育、宣传等部门及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打击、专案侦破、宣传教育等行动,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聚集型传销,以及打着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爱心慈善事业等幌子的网络传销。
在执法行动中,广西查处某纯资本运作传销大案,涉案金额1.6亿元,涉案2300多人;上海查处“城商城”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逾亿元,涉案1.47万余人;河北查处“人民购物网”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涉案7000余人次;湖南查处中国同和经济开发中心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涉案5000余人,查处金鼎华峰投资公司传销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重庆查处爱联国际重大网络传销案,涉及30个省区市、39149人;安徽查处团伙成员达3000余人的传销大案;广东查处“E科士威”、“亮碧思”、假冒太阳神传销案及广州亲硒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天津、辽宁、江苏警方捣毁中绿、明明商等特大传销犯罪组织,上海、湖北、山东警方破获城商城、翡翠国际、世华旅游等特大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广西、安徽、湖南、江西、贵州等地警方连续破获大批“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4起重特大案件全部告破。
如何发现案源,对查办传销大要案件至关重要。根据统一部署,各地工商、公安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将日常监管和网上巡查相结合,广泛收集案件线索,认真受理和深入核查举报、曝光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企业及网站线索,准确确定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共同研判。
专项行动开始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与公安部经侦局收集梳理了一批大要案件线索,指导相关地方深入核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迅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为专项执法行动作准备。专项行动开始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下发《2013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工商部门工作目标及考核意见》,对各地工商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提出明确量化考核要求;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群式战役行动,于8月20日至23日统一收网,有效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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