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4月8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李洁)“一次性投资69800元,再发展3个‘下线’,以此类推,一年后就能拿到1040万元。”一个以周某为主的传销团伙,用这个极具蛊惑性的“美丽谎言”,诱骗了30多人加入所谓的“西部大开发”的传销活动中。8日,记者从浙江台州温岭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王某、吴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二年九个月,还被处以十万至八万不等的罚金。
今年30岁的周某,只有初中文化,温岭人。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外表并不起眼的他,和未婚妻陈某以及王某、吴某等人在广西南宁等地,宣传由南宁政府组织,以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南城商铺为借口,号称投资69800元可赚1040万元,博一次富三代等内容为诱饵,以拉人头的手段,吸引了潘某等30多人加入。
会员在入会时,要缴纳每份3300元共21份,再加上资格费500元共计69800元,并开设自己专用的传销账户,在一个星期内返还19000元,然后就要发展自己的下线,下线又发展下线就能提成。
为了赢得会员的信任,周某等人还请了口才比较好的“讲师”,给会员们集中上课、培训,营造出正规合法的假象。团伙按照“五级三阶制”(即业务员、主管、主任、经理、总经理)模式管理,从而发展下线晋级提成获利。而周某成了温岭的总头,王某、吴某是他的下线,也为老总级别。
在这种传销模式下,大部分人入会后将自己亲戚、朋友拉下水,形成了恶性循环。
据被害人讲述,参与传销的会员,大部分人并不富裕,甚至有人卖房、借高利贷参与进来。后30多名会员幡然醒悟:“一家人深陷其中,被骗无家可归。”“所谓69800元赚1040万元,根本就是一个让你‘跳’进陷阱的借口”。
事后清醒过来的受害人,联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去年9月9日,周某、王某、吴某分别被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泽国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周某、王某、吴某与人结伙,组织、领导以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与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同时,法官也提醒公众,传销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传销组织成员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瓜分,大家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利益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