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对一传销组织的“老总”进行了一审判决。该名传销组织的头目张某,今年40岁了,在2011年初的时候,被骗进传销组织,在得知自己身陷骗局之后,张某非但没有抵抗,而是积极参与并成为现在的“老总”。
张某在弄清楚这其中的奥秘之后,觉得这是条来钱很快的道路,竟从被骗者变为骗人者。在2011年4月,张某和同伙来到泰州海陵区开展传销活动,以投资国家扶贫项目为由招募会员,并要求每个会员缴纳3800元人民币。
为了牟利,张某将会员分成若干层级,然后逐层拿提成。经过一年半,张某成功发展了汪某等80多个下线,层级达到10级以上。去年7月,受骗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这才被捉拿归案。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犯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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