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陆县公安局抓获潜逃当地的传销头目任某玲(女,汉族,1960年4月24日出生,山西省平陆县圣人大街东40号人),并连夜押解回平陆。
2012年,犯罪嫌疑人任某玲作为平陆县“不抱怨”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以参加“不抱怨”传销活动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为由,先后发展耿某平(另案处理)、王某胜(另案处理)、闫某锁、郭某萍、李某业等人以缴纳费用的方式加入该传销组织,并以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现初步查明:任某玲共直接或间接造成200余人加入“不抱怨”传销组织,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
案发后,任某玲畏罪潜逃。两年多来,平陆县公安局一直没有放松对该任的抓捕,安排民警紧紧围绕任某玲的主要关系人展开摸排、布控。
8月22日,获知任某玲可能持其妹妹的身份证前往重庆市,并入住该市某酒店的信息后,民警立即赶赴重庆市某酒店。当日夜23时许,到达现场后,经询问酒店工作人员,民警得知该任与其他四人居住在酒店十楼的两个客房内。考虑到抓捕民警仅有三名,而对方人数较多,且两个客房相距较近,如若冒然行动,极有可能打草惊蛇。
于是,经过紧急商议,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对任某玲可能居住的两间客房进行全面监控,一路寻求当地派出所协助。次日凌晨1时许,在酒店工作人员和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顺利进入客房,将正在睡觉、毫无防备的任某玲当场抓获,并连夜押解回平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