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抓时,发现他的出租房里只有木板拼凑的一张床,一个电饭锅。张某虽是“老总”,白天吃的是光饭,连菜都买不起,更别说肉了;晚上睡的是硬板床。
张某说,他加入传销组织后,拼命发展下线,还把自己的亲戚骗进这个组织,心想只要坐上“老总”位置后,一个月就能拿到20万元分红。当他最终晋升到“老总”时,却发现所谓分红只是泡影。
法庭上,张某夫妇说:“我们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几岁的孩子,我们夫妻俩被抓后,老人娃娃都没人照顾,想起来非常后悔。”
基本只骗外省人
“这个组织基本上只吸收外地人,不要昆明本地人。发展新成员时,他们多以搞蔬菜花卉批发、做建筑工程的名义邀请对方来考察。把人骗到昆明后,才说出实情——他们干的其实是网络销售。其实,他们连一棵白菜、一朵花都不卖。”
从公诉机关宣读的起诉书看,这个传销组织人员主要来自重庆、湖南、四川、广东等地。
公诉人说,如果新人愿意加入传销组织,就要认购每份3800元的“人头费”,成为实习业务员。之后根据“五级三晋制”发展下线,逐级晋升——分别为实习业务员(购买份额1~2份)、业务员(3~9份)、主任(10~64份)、经理(65~599份)、老总(600份以上)。也可以交69800元,一次性认购21份,实现传销组织鼓吹的“两年可挣1040万元的神话”。
呈贡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以来,这个以重庆籍杨小松、张明小等人为主要成员的传销组织,从贵阳搬迁到呈贡区,在呈贡区风华俊园、沁园等小区租用大量房屋,以投资、做生意为名,将亲戚、朋友、同乡等骗到呈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洗脑,谎称“自愿连锁经营”是国家政府扶持的“阳光工程”项目,鼓吹这种模式是财富再分配,是个人致富的好办法,引诱他人购买份额加入。
这个传销组织被称为呈贡一片区,片区设有教育总监、自律总监、申购总监、经晨总监、能力总监等职位,该片区到案发时发展为6个家庭,每个家庭按照上述职位进行管理,家庭以教育总监名字命名。
从2014年7月到2016年5月,该传销组织在呈贡区租住房屋50多套,主要用于开展传销活动的走访、授课及日常居住,参与传销人员达150多人。
公诉机关认为:杨小松、张明小等45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骗取财物,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