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传销活动屡打不绝,陷入传销分子“遣而难散”、公安机关“劳而无功”的困局。
在2016年12月的一次严打传销大规模行动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广阳区南尖塔镇捣毁传销窝点50余处,遣返1200多人,解救30多名被困传销组织人员。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廊坊已捣毁传销窝点1000多处,遣散传销人员超过1.8万人。但在一些城中村等区域,传销回潮,屡打不绝,成为一大社会毒瘤。
近年来,少数传销分子暴力化倾向抬头。传销引发了非法拘禁、绑架、强奸甚至致死等暴力刑事案件;传销团伙与民警群体性对抗增多,袭警行为时有发生;有传销分子对他人采取泼凉水、电扇吹等方式长时间折磨,造成人员伤亡。另外,一些传销团伙男女混住,群居群宿,生活设施简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打击传销陷入“割韭菜”困境
多名长期在一线参与打击传销的民警表示,目前打击传销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传销分子“遣而难散”、公安机关“劳而无功”等现实困难,导致打击传销像割韭菜一样,一茬一茬难以根绝。
另外,传销分子大都被深度洗脑,经常前脚刚被遣散,后脚再入传销组织,难以根绝,相关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综合治理
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衔接。专家建议,将组织上课、管理寝室等传销组织领导人员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打击范畴。
完善打击传销体制机制。在传销猖獗地区,应由巡特警、工商局、经侦支队、派出所等组建专门打击传销队伍,对传销窝点每日巡查,及时发现驱散;采取技术侦查手段时,走扁平化审批手续,快速定位被控制的传销人员并实施解救。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采取“强化房屋出租管理控制传销”、建设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县等措施,防止“一个窝点摧毁,转移到另一个窝点;一个县市呆不住,转移到另一个县市”;强化村委会、街道办、工商所、派出所、片警等责任,对房屋出租户实施断水断电、警告、罚款等处罚。
当前不少传销参与者是三四类高校毕业生和年轻打工者,对这个群体应加强反传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