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法人代表罗某为牟取钱财,打着投资氨基酸等保健品,获取高收益的幌子,通过传销模式吸收了1000多名会员,非法吸金1000余万。
东窗事发后,罗某闻风而逃。没想到出逃不到3天,罗某就被公安机关通缉归案。
2017年5月8日下午,深圳铁路公安处福田站派出所接举报线索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罗某在火车站附近出现。
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根据掌握信息资料,最终在人群中发现目标人物。
民警找准时机,突袭抓捕,没等罗某反应过来,双手已多了一副手铐。罗某被民警押往派出所审查。
经查,现年45岁广西籍男子罗某,在浙江兰溪市开了一家有限公司,罗某为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
为牟取钱财,罗某对外宣称该公司出产的氨基酸为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空间巨大,利润丰厚,吸引了许多不明就里的群众前来投资。
为了扩充投资客户,该公司积极发展购买产品的客户成为会员,并鼓励其拉拢亲朋好友一起投资“致富”,大力发展“下线”。
一旦发展“下线”成功,公司还对该会员进行金额不等的奖励,实行所谓的“激励计划”。
高利润、高收益的幌子吸引了1000余名群众加入会员,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直至东窗事发,罗某闻风逃匿,部分受骗群众才幡然醒悟,纷纷报警求助。浙江警方掌握情况后,立即立案调查。
罗某很快被公安部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令罗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出逃不到3天,就栽在了民警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