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对刘来说是个难以忘怀的月份。那个月刘在网上认识了女孩李,两人谈得很投机,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以男女朋友相称。过了3个月,李让刘来大同找她,说可以帮他找工作。
2016年3月1日,刘来到大同。在宾馆住了两晚后,李提出让刘去她家。当时,刘的手机没电了,李拿过刘的手机,说可以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从那以后,刘的手机就被李拿走了。
刘跟着李七拐八拐进了一个住宅小区的二层房间里,一进屋就发现四五个年轻男子,刘感觉不对劲,准备离去,却被拦了下来。
此后,刘就一直被人看着不让出门,鞋和袜子也被收起来了。白天,有几个男子让刘跟着一起打牌。
屋门和窗户都关着,刘不能随意走动。就连上厕所,也有人跟着。晚上睡觉时,刘被几个人围着睡在中间。
3月5日上午,宿舍里的人逼着刘将身份证、3张银行卡和一百多元现金全部交了上去。
然后,逼迫刘用微信转了3400元,购买了一套产品。3月6日,刘又被逼迫花2900元购买了一套产品。
下午,宿舍的领导要求刘继续买3套产品才能离开。刘在对方拿着电话的情况下,给姐姐打电话要了1万元,又花了8700元买了3套产品。刘意识到,自己被骗进了传销组织。
谁知,这还没有完。不得已,刘以头撞墙晕了过去。后来,趁只有一个人看管的情况下,刘找机会逃了出去,并报了案。通过辨认,刘认出孙就是给自己讲过几次课,并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人。
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