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不但害人,坑人,还给地方带来了混乱,使得当地的百姓不得安宁,这些人还假素质,假正经,就是怕发现了他们背后的活动被公安端掉,所以出来进去小心的很,整天贼头贼脑的的。防范心理很强。
潇湘晨报讯 4月16日上午,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赵某娜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该案系岳麓区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6·30”专案)中的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娜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十五万元,上缴国库;其余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小区居民反馈,传销窝点被彻底铲除后,小区里社会闲散人员少了,小区的管理更规范了,居住起来更舒心清静。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均(另案处理)加入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的传销组织后,于2013年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团队。新人加入该组织,至少要购买1份价格为2800元的虚拟产品。
该组织采取欺骗手段,由成员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将被害人骗至长沙,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统一保管,以阻断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同时,组织中有人扮演“师傅”,有人扮演“黑脸”,有人扮演“红脸”,对被害人进行看守、威胁、劝说和安抚,共同限制、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通过诱骗或拘禁等手段,最终使被害人放弃抗拒,实现认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
自2013年以来,该组织以传销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逐步形成以张某均为首要分子,阙某理、郑某勇及赵某娜等人为骨干成员,层级达3级以上、成员达100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2018年2月至7月,被告人赵某娜、高某俊、王某苏、李某组织、指挥、参与非法拘禁10人至5人不等,其余被告人参与非法拘禁6人至1人不等。
(潇湘晨报 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许振兴 胡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