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初中文化的宋密秋,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2009年,宋密秋在深圳市南宝路经营金海阁素食馆期间,结识了大量传销人员,通过这些传销人员,宋密秋得知传销能够在短时间内骗得大量资金。于是在2011年就萌生了要自己创建一个网络传销组织的想法,然后由自己来操控全国发展会员,非法牟取暴利,让自己快速成为有钱人。
近日,鉴骗从湖南省桂阳县法院获悉,“云数贸”重大网络传销案近日已经宣判。“云家人”的精神领袖宋密秋(曾用名:张健)犯多宗罪,被桂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上千万元。2012年3月,宋密秋找到网络技术员“小波”设计开发了‘云数贸’传销系统程序,并注册了‘云数贸联盟网’网站。宋密秋拥有“云数贸”网站后台技术管理员的最高控制权,可以直接控制会员注册和会员奖励兑现。同年3月26日,宋密秋设计的“云数贸联盟”网正式开网,开始推广“云数贸”。“云数贸”主要业务分为“天网”、“地网”、“人网”。“天网”主要是网民股东化,主要兜售原始股;“地网”就是经营实体产品,有日常生活品、保健品等有几千种产品;“人网”就是发展会员,吸纳会员,增加人气,为产品打开市场,会员到实体店购买产品可以打折,享受优惠。
2013年3月份到2014年期间,宋密秋亲自操作设立了“云数贸老四盘”。“老四盘”分别是“云数贸联盟网”、“云数贸商业联盟”、“云数贸股东盘”、“云数贸董事盘”。2013年后,“云数贸”在全国形成了广泛的口碑,有一大批“云家人”会员。会员越来越多,送出的电子币也越积越多。为了继续圈钱以及消化膨胀的电子币,宋密秋就对云数贸会员进行升级,并在马来西亚铺天盖地的通过广告为“云数贸”造势宣传。为发展会员宋密秋是什么人都敢收,包括当地黑社会成员。之后,赖彩云等人找到宋密秋商量,希望依托“云数贸”平台启动推动其它传销平台,并五五分成利益。由于宋密秋是“云数贸”的创始人,是所有“云家人”的精神领袖,在“云家人”中有绝对的权威和信誉。赖彩云等人要用云数贸平台启动其它传销平台,必须要得到宋密秋的同意。
赖彩云等人在得到宋密秋的首肯后,赖彩云等人就依托“云数贸”传销平台,下设了云讯通、云尊币、云梦家园、五化联盟、建设盘、建业联盟、优卡利、梦想之旅等数十个传销平台。同时,宋密秋录制视频宣传,号召会员积极参与。鉴骗了解到,仅“云讯通”传销平台,就有会员盘、国内股东盘、董事盘、国际股东盘、放生盘、微店盘、希望小学盘等大约二十几个盘,涉案金额高达93亿余元,“五行币”的涉案金额至少17.43亿元。在组织、领导“五行币”传销活动中,为强化管理,宋密秋对传销组织实行团队化管理,设立了市场推广团队、金币生产制作团队、财务团队、宣传讲师团队等团队。
另外,传销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宋密秋是传销组织的最高层领导者、创立者、决策者;杨瑞华、李恒志等人是金币生产团队的负责人,负责收取会员费用、制作和发放“五行金币”及按照宋密秋的要求管理和使用传销组织的非法获利。崔志平、刘玉圣、李霞等人是市场推广团队的负责人,负责国内“五行币”的市场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共计发展成立了100多个团队。
为了对“五行币”进行宣传,宋密秋成立宣传讲师团队,从“云数贸”会员中特意挑选口才较好的张西峰担任团长,负责宣传讲师团队的组建和对“五行币”的宣传,并将“五行商城”的建设也交于张西峰负责。宋密秋的女友郑淑慧、张鹏等人是财务团队的负责人和骨干,负责与金币制作负责人杨瑞华和李恒志及他们的财务人员对收到的会员费用和赠送的金币数量进行核账。
宋密秋被警方抓获以后供述,“我从事‘云数贸’、‘五行币’传销就是单纯的传销犯罪,我通过传销就是为了骗钱;我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目的就是为了迷惑老百姓,让他们相信我的这些传销活动是合法、正当的生意,把他们骗进我的传销组织,让自己获利。我神话自己,也是让加入进来的会员,认为我就是一个商业奇才,跟着我保证能够发大财,目的也是为了多发展一些会员。”
“云数贸”就是网络传销,我是云数贸的创始人、掌控人,我搞“云数贸”传销的目的为了骗钱,我在云数贸网站拥有最高权限,后台由我控制,所有的宣传都是为了给我及云数贸造势,我的理念就是“造势—成交”,一切造势宣传都是为了最终成交做铺垫。”宋密秋还供述。
另外,宋密秋还犯偷越国(边)境罪。2013年10月份,宋密秋听说在马来西亚开展传销活动是合法的,为了逃避国内法律追究,将云数贸传销做大做强,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宋密秋通过他人购买了一本假的缅甸护照,在他人的帮助下从云南南伞镇偷渡到缅甸果敢,在果敢找人制作了一个假护照后再逃往马来西亚吉隆坡,继续开展云数贸传销活动,发展国内下线会员。
2017年6月3日,宋密秋在印度尼西亚被印尼警方抓获。后印尼警方将其移交中国警方,同月6日宋密秋被押解回国。今年5月16日,桂阳县法院对“云数贸”重大网络传销团伙首犯宋密秋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直播。7月9日,桂阳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宋密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万零五千元。并多处房产、传销产品、过亿资金等涉案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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