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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不讲人情的人际关系商业化

时间:2019-10-16 18:18:01
        当今社会节奏快,紧张感,使得年轻人急速发财的想法萌生也无可厚非,但是,更使得骗子手法花样百出,骗术无穷。不光年轻人上当,很多中老年人为了养生健康也深受其害。走入传销之路的,大多都是先交钱,入门费,然后拉下线,下线一般都是亲人朋友,同学同事。拉了下线投资,上面的人拿提成,形成了完全的人际关系商业化模式了。
       
        人际关系商业化的极端是在传销网络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传销中,一些下线意识到其与上线之间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关系,为了获取回报,很多下线不愿意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甚至一些下线在案发后仍存幻想,拒不配合侦查。因此,这种商业网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在一个项目或产品传销行为被查处后,违法犯罪分子可以轻松地依靠这种商业网络转移进行另一个项目或产品的传销行为。

        传销者利用原有的社会关系来开展商业行为形成的,是在社会网络中建立的商业网络,这种人际关系商业化网络形成了两类群体:“网头”和“掮客”。一些“网头”大多具有传销、保险营销等背景,唯利是图,专门从事资金运作、产品营销等活动,有些还主动寻求与犯罪分子合作,诱导其关系人群进行投资或消费。这些所谓“网头”依托广泛的人际关系,通过炮制新闻、歪理邪说等来维持传销群体的亢奋,从而带动传销群体,使他们始终处于盲从状态。而职业“掮客”即职业中间人,因为其人脉广泛,渠道多样,在传销中牵线搭桥,直接推动犯罪完成。

        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所谓项目和产品的宣传,比如,利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机制提高知名度,创造美誉度,并联合知名网站制作弹出窗口,或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链接。

        而更重要的是,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形成传销式层级体系,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宣传和互动,并与“网头”合作,形成层级式传销式网络体系。从传销受害人的情况来看,几乎包括了社会各个行业和阶层人员,既有政府官员也有农民,既有企业白领也有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其接受教育的程度也是千差万别,可见通过网络化,这种层级式传销的影响范围和影响人群是极为广泛的。

        权健的暴出,风生水起,引起社会的关注,也使得政府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社会各阶层应该对这样的泛滥性的传销萌发加大力度宣传,打击,严惩传销犯罪分子,给社会一个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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