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重庆市酉阳县警方破获一起“MBI”重大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涉案金额高达近6千万元。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2019年10月11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公布了该起重大网络传销案的案件详情。
2014年,被告人胡某林(别名胡林子)加入MBI传销组织后,被告人白某兴(曾用名白小强)作为胡某林的下线加入MBI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下线会员,让下线会员交纳人民币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入门费,购买MBI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M币取得会员帐号,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以能获得高额理财回报且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为诱饵,驱使其下线会员继续介绍和发展下线,并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白某兴明知该组织涉及传销,仍继续发展会员,其账户名下发展的会员多达21212人。其中在酉阳县发展了下线被告人白某甲(绰号“小白总”)、苏某某、白某丁、白某丙、唐某某、王某某(绰号“王二姐”)、田某某(绰号“田四毛”)、石某某、周某某(绰号“周三”)。为方便从事MBI传销活动,介绍发展更多下线,牟取非法暴利,各被告人通过建立微信群、成立工作室,组织参观考察“实体”经济活动等形式,进行MBI宣传和会员招募。
金融骗局预警还了解到,在此期间,胡某林到酉阳县酉州大酒店、武隆仙女山为白某兴在酉阳县发展的下线进行授课、宣介等活动,并负责联系MBI公司向下线销售M币。
白某兴采取口口相传,通过建立 “酉水河正能量”、“会务组”、“马泰之旅”、“重要信息传达群”等12个微信群的形式,通过牵头在酉阳县塘湾一居民楼四楼开设工作室,组织下线骨干会员到马来西亚、贵州千户苗寨等地参观考察等形式,通过开会、讲课、聚会等多种方式大肆进行MBI宣传、培训和推广,引诱其他9名被告人继续发展新的下线,形成MBI传销组织在酉阳区域内较大规模。
白某丙、王某某、白某甲、白某丁、石某某、唐某某、周某某分别建立“爱与善正能量”、“西双版纳旅游群”、“学习交流群”、“元老群”、“一带一路领导班”、“姐妹粉丝群”、“香港群英群”等23个微信群,进行MBI组织的宣传、交流互动和推广。
为谋取非法利益,苏某某、白某丙、王某某等被告人还通过开设工作室、一对一讲解等方式,教授MBI平台操作方法,安排团队会员参加参观考察活动,积极发展下线以壮大该传销组织。
金融骗局预警获悉,至案发,胡某林等11名传销骨干发展下线21212人,吸收传销资金近6千万元。2018年4月17日、20日,胡某林、白某兴等11人先后在深圳市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重庆市、酉阳县等地被民警抓获归案。同年8月25日,酉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向酉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将该案退回酉阳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又因案情重大复杂,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酉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林、白某兴、白某甲、苏某某、白某丁、白某丙、唐某某、王某某、田某某、石某某、周某某等人,加入MBI传销组织后,以能获得高额理财回报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M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上述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酉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上述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轻重,分别建议判处上述11名被告人6年6个月到1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到5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