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代表建议出台打击传销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时间:2019-10-15 18:18:01

  新华网南宁1月28日电 (记者周丹丹)在此间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人大代表认为,由于传销行为出现了新特点,现有法规难以规制,各地方应结合实际,出台打击传销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广西人大代表、自治区工商局局长朱军说,从“实物传销”到纯“资本运作”,不少高学历、高智商的社会人士卷入传销活动,精神控制洗脑程度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传销形式出现了新特点和新动向。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国务院2005年颁布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进行治理,现有法规对各监管部门履行打击传销职责的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打击传销是一个严峻的课题。新型传销很迷惑人,如果打击不力就会出现反弹。要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不要低估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煽动能力。传销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朱军建议,广西应出台打击传销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chnfcx.com
    咨询热线1:17612225214
    咨询热线2:  17190640888
    咨询QQ2: 875336035
    上一篇: 山西出台首部查处传销法 传销处罚最高可达...
    下一篇: 传销骗术越来越复杂 反传销法规呼之欲出...

    王志军反传销 chnfcx.com 联系电话:17612225214 /17190640888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 解救QQ

    解救QQ

  • 解救咨询

    解救微信

  • 取消

    扫码添加王志军反传销网微信号

    扫码支持
    微信咨询:176122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