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严厉打击传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和禁止参与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在继续抓好“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年底前,再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传销活动反弹。要进一步深入排查,特别是对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和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反复组织开展清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立案查处,坚决把传销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区别对待、认真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对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为主,实行解救或遣散,彻底改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禁而不止、打而不绝的现象。
通知要求,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人员居住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投资”等幌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防止传销活动向农村蔓延、向校园渗透。四是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围攻执法机关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切实依法查办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打击传销、禁止参与传销工作属地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抵制、举报传销活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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