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3男子设传销“理财"骗局,被警方抓获
时间:2019-10-16 18:18:01
交1万元,1天返利200元,75天为1个周期,到期受益1.5万元;同时,每介绍一人来投资1万元,每日可获利200元。注册公司、租赁写字楼办公室,3名无业男子在湖北省武汉市设下这种带有传销色彩的“理财局”,卷走94位老人共计112万元。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4月7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3名男子构成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4年和2年,并各处罚金。同时,法院将依法追回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偿还受害人损失。
3名被告人分别是来自湖北省随州市的37岁宫某和23岁钱某、黄石市的24岁毛某。
法院审理查明,宫某、毛某和钱某3人合谋骗钱。2014年3月,宫某冒用“翁茂锋”的身份证,在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了武汉市?伊诺商贸有限公司;钱某则冒用“钱辉红”的身份证,租用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南方帝园大厦B座的一个房间,作为公司办公地点。
随后,被告人宫一化名“李江”并邀约化名“黄俊杰”的被告人毛某、化名“钱多多”的被告人宫二及化名“吴轩”的潘某(在逃),在上述公司地点,以投资人民币1万元后连续75天每日返利人民币200元,到期收益1.5万元,每介绍一人来投资1万元,每日可获利200元为诱饵,采取发传单、当面授课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共计骗得吴某等94名老人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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