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公司以卖保健品为幌子,搞传销的勾当被国家打击
时间:2019-10-16 18:18:01
近日,被告单位济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翟振杰等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济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自2010年开始,该公司生产“T元虫草饮”及“保健饼干”对外销售。
2012年3月,杜艳杰介绍翟振杰与尹守林、应松、刘忠金等人相识,协商成立某公司营销中心,经预谋后制订营销方案。为谋取非法利益,他们以销售“T元虫草饮”和“保健饼干”等保健品为幌子,以缴纳高额入门费加入某公司成为会员后,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即能得到高额返利为诱饵,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纳代理费数额作为返利依据,大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自2012年4月至7月底,共发展会员30多人,涉案金额经审计达2000余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济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100万元。翟振杰、杜艳杰、刘忠金、应松、尹守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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