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传销:南宁市“点线面”有机结合打击传销
时间:2019-10-16 18:18:01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正常经济秩序,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对铲除传销“毒瘤”,我市态度一直坚决。
201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将严查传销窝点、强化宣传教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打击防控力度,使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果断施策
不给传销喘息机会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不给传销组织以喘息的机会。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更是把打击传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政法综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打击传销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认真听取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并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批示,及时解决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同时,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党政领导自觉地把打击传销工作贯穿到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2016年初,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出现反弹迹象,我市及时制定有关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城区对打击传销不放松,整治不停止。同时,对重点场所、重点片区、重点住宅区、重点部位开展打击、清查和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传销清查整治行动175次,出动执法人员7983人次,清查出租房1608间,侦破传销犯罪案件60起,查获涉嫌传销人员2998人,刑事拘留涉嫌传销人员614人,逮捕205人,移送起诉207人,打掉团伙20个,捣毁窝点178个,教育遣返2167人,冻结查扣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查扣涉案汽车、房产及传销书籍、传销资料一批,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创新思路
打击传销另辟蹊径
打击传销是一场攻坚战,要持之以恒,更要创新思路。
过去,因所处位置偏僻,江南区富宁新兴苑小区成了传销组织盘踞的窝点。在“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中,该城区打传办、社区和小区物业分工负责,逐户清查小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掌握小区的楼、人、户、屋等信息,对涉嫌传销的人员和出租屋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对疑似传销出租屋进行集中清查,对重点传销出租屋实施专项打击,对涉嫌传销出租屋业主进行约谈,并下发行政告诫书,责令整改,不断压缩传销人员的生存空间。
同时,完善防控机制。通过在小区内开展“制作一张联系卡、致房屋出租户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治安责任书、建立一支队伍、签订一份无传销承诺书”等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依托小区物业,建立保安巡防队伍。在小区发布公告,公开打击传销热线电话,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传销问题。在大门口、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公共休闲区和单元门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形成点、线、面一体化技防网络……
通过“排查摸底、常态打击、约谈教育、强化处置和防控管理”等措施,传销在富宁新兴苑没有了立足之地,该小区传销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遏制。眼下,在富宁新兴苑小区,社区工作者、物业、楼栋长和小区居民都是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力支持者。小区居民和社区志愿者一旦发现有疑似传销人员,就会积极向城区打传办反映,城区打传办也会迅速行动予以回应,定期或不定期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打击传销行动,共同织牢打击传销防控网。
江南区富宁新兴苑的创新做法,是我市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一个缩影。我市在富宁新兴苑成功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不给传销有生存的土壤。2016年,我市相继在江南区、青秀区、兴宁区、良庆区、西乡塘区以及高新区等一些重点社区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聚焦发力
肃清传销“毒瘤”
为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回流反弹趋势,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市将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掀起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高潮,并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市形成“一盘棋”。
今年,我市在严打传销的同时,着力建立防控体系,把打传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到人、包干到楼、覆盖到户、巡查到点、考评到日、奖惩到位”机制。同时,将充分发挥网格员、治安员、巡防队作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真正做到群防群治,让传销人员无处藏身。
25日,市综治委召开会议,对我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打击传销工作要有针对性,以问题为导向,各级领导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制定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行动上要不间断、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加大面上打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点上齐抓,针对重点区域要采取针对性行动,特殊手段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加强传销人员居住场所源头治理,各城区要加强出租屋管控工作,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市、城区、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属地、属事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多方位、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进而有效铲除传销活动。
201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将严查传销窝点、强化宣传教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打击防控力度,使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果断施策
不给传销喘息机会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不给传销组织以喘息的机会。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更是把打击传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政法综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打击传销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认真听取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并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批示,及时解决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同时,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党政领导自觉地把打击传销工作贯穿到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2016年初,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出现反弹迹象,我市及时制定有关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城区对打击传销不放松,整治不停止。同时,对重点场所、重点片区、重点住宅区、重点部位开展打击、清查和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传销清查整治行动175次,出动执法人员7983人次,清查出租房1608间,侦破传销犯罪案件60起,查获涉嫌传销人员2998人,刑事拘留涉嫌传销人员614人,逮捕205人,移送起诉207人,打掉团伙20个,捣毁窝点178个,教育遣返2167人,冻结查扣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查扣涉案汽车、房产及传销书籍、传销资料一批,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创新思路
打击传销另辟蹊径
打击传销是一场攻坚战,要持之以恒,更要创新思路。
过去,因所处位置偏僻,江南区富宁新兴苑小区成了传销组织盘踞的窝点。在“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中,该城区打传办、社区和小区物业分工负责,逐户清查小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掌握小区的楼、人、户、屋等信息,对涉嫌传销的人员和出租屋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对疑似传销出租屋进行集中清查,对重点传销出租屋实施专项打击,对涉嫌传销出租屋业主进行约谈,并下发行政告诫书,责令整改,不断压缩传销人员的生存空间。
同时,完善防控机制。通过在小区内开展“制作一张联系卡、致房屋出租户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治安责任书、建立一支队伍、签订一份无传销承诺书”等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依托小区物业,建立保安巡防队伍。在小区发布公告,公开打击传销热线电话,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传销问题。在大门口、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公共休闲区和单元门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形成点、线、面一体化技防网络……
通过“排查摸底、常态打击、约谈教育、强化处置和防控管理”等措施,传销在富宁新兴苑没有了立足之地,该小区传销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遏制。眼下,在富宁新兴苑小区,社区工作者、物业、楼栋长和小区居民都是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力支持者。小区居民和社区志愿者一旦发现有疑似传销人员,就会积极向城区打传办反映,城区打传办也会迅速行动予以回应,定期或不定期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打击传销行动,共同织牢打击传销防控网。
江南区富宁新兴苑的创新做法,是我市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一个缩影。我市在富宁新兴苑成功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不给传销有生存的土壤。2016年,我市相继在江南区、青秀区、兴宁区、良庆区、西乡塘区以及高新区等一些重点社区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聚焦发力
肃清传销“毒瘤”
为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回流反弹趋势,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市将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掀起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高潮,并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市形成“一盘棋”。
今年,我市在严打传销的同时,着力建立防控体系,把打传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到人、包干到楼、覆盖到户、巡查到点、考评到日、奖惩到位”机制。同时,将充分发挥网格员、治安员、巡防队作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真正做到群防群治,让传销人员无处藏身。
25日,市综治委召开会议,对我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打击传销工作要有针对性,以问题为导向,各级领导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制定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行动上要不间断、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加大面上打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点上齐抓,针对重点区域要采取针对性行动,特殊手段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加强传销人员居住场所源头治理,各城区要加强出租屋管控工作,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市、城区、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属地、属事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多方位、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进而有效铲除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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