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出重拳横扫经济犯罪传销诈骗
时间:2019-10-16 18:18:01
亮利剑
2019年,德州将重点打击以下经济犯罪:
重点目标为实施“庞氏骗局”和已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缔范围的P2P网络借贷和互联网资产管理平台,以及其他无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各类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借助投资理财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打着“私募基金”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网络传销犯罪。重点目标为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等幌子实施的传销犯罪。各类违法交易场所非法经营期货、非法经营证券、合同诈骗等突出经济犯罪。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的非法经营、侵权假冒,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和骗税等经济领域犯罪。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届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进一步营造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德州市公安局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德州市打击经济犯罪情况。
晒战果
2018年,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76起,刑拘332人,逮捕182人,移诉268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全市良好的经济秩序。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去年全市共立案63起,逮捕60人,移送起诉62人,捣毁传销窝点37处,成功侦破了“云联惠”传销、“善林金融”非法集资等一大批重特大涉众型案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全年共立案26起,刑拘33人,逮捕11人,移诉16人,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其中经侦支队侦办的“VANS”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逮捕9人,移送起诉14人,打掉生产、销售窝点三个,涉案价值2300余万元。
涉税案件:全年立案5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人,逮捕23人,移诉66人,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防骗局。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兴起发展,传销组织改头换面,借助网络和微信平台,打着所谓“微商”“电商”“消费投资”“多层分销”“互助共享”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向广大群众发出提醒,警惕以下骗局——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骗局。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活动。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构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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