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九十多天”破获网络传销大案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破获一起以“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案件。据悉,这是该市破获的较大网络传销案,也是自贡市公安机关“夏安系列专项行动”的一大战果。截至案发,这座“电子商务”传销“金字塔”,会员层级已高达118层,参与人员涉及湖北、河南、北京、山东、广东、福建和四川等7个省20多个地市,会员总数超过64万人,涉案金额初步统计已达4000多万元。
联手打击传销
据介绍,今年1月11日,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凡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有涉嫌网络传销的嫌疑,于是向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传销犯罪。经初步侦查发现,该公司打着“整合资源,服务民生”的旗号,在线上线下大肆鼓吹“消费获积分返利”,引诱商家或消费者入会,收取入会费聚敛钱财。1月17日,自流井区公安分局成立了包括网安、技侦、情报、刑侦、治安、巡控等警种在内的“0117”专案组。
专案组制定了案侦工作“三步走”策略:第一步,民警针对该公司活动特点,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抓捕、审讯、固定证据等各环节方案,特别强化了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固定预案,确保调取、保存、鉴定等程序依法、规范;第二步,在自贡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协助下,专案组锁定了这家公司的后台服务器、会员注册APP,了解了积分返利体系、会员层级和人数、重点骨干人员信息等重要情况;第三步,外查固定证据,专案组辗转成都、重庆、眉山等地,查询涉案账户100多个,查明涉案资金流向、资金流量和存量以及涉案公司总部、办事处组织网络、电子数据储存地等关键信息。
3月26日,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组织80多名警力,赶赴位于自贡市某工业开发区的一个电脑城,并在位于电脑城4楼的“凡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区挡获13名工作人员,经逐一询问核实,这13人中包括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某、董事长陈某、开发部总监冯某等高层管理及骨干人员。此外,专案组还现场扣押电脑46部,冻结资金数百万元。至此,“0117”特大网络传销案得以告破。
“3的N次方”发展会员
据了解,2016年年初,自贡男子何某注册成立“凡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任命陈某为董事长、有计算机专长的冯某为技术开发部总监。这家公司声称,可以“协助客户通过市场倍增学的方式拓展、管理自己的团队获得规模效益,最终实现客户、加盟商、公司、政府(税收)各方共赢”。
该公司打着“整合资源,服务民生”旗号,通过线上线下大肆鼓吹“消费获积分返利”,引诱商家或消费者入会,对每个商家收取入会费580元、每个会员收取入会费30元。该公司还有一个吸引客户的方式:如果有客户不想交纳入会的30元钱,公司还有“垫资人”帮忙垫付。
此外,该公司要求,会员必须另外发展3个新会员,被发展的新会员每人再发展3名新会员,也就是以“3的N次方”形式发展会员,每个人可以发展10个层级的有效会员,在组织构架上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以发展成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一个会员最多可以享受其发展的10层近8万人的人头计酬。
据何某交代,客户通过平台在商家消费,商家给平台一定的返利,平台再返给消费者,“比如那个商家约定10元钱一个积分,你买100元钱的商品,商家就积10个积分,商家按照每10个积分返平台3元钱,平台返消费者其中2元钱”。如果客户继续发展下线,还能再获取下线积分的约1/3积分。此外,客户积分每个月都要清零,如果客户想赚回入会的30元,就必须去发展下线,或者在商家消费换取积分。
专案组民警介绍说,这种“拉人头、收会费”、形成“上下线”隶属关系,及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数量和这些人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的做法,与传销活动的特征完全一致。
64万人中招
专案组调查发现,截至案发,这座“电子商务”传销“金字塔”,会员层级已高达118层,参与人员涉及湖北、河南、北京、山东、广东、福建和四川等7省(市)20多个地市,会员人数总计已达64万人,涉案金额初步统计已达4000多万元。
据悉,“0117”专案从获取线索到成功收网,历时90多天。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
据警方介绍,这起网络传销案表面上是“电子商务”,打着“整合资源,服务民生”的旗号,实际靠发展下线获利,构成了典型的新型网络传销。由于与互联网、电商等沾边,普通群众一时无法分辨。换了马甲的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且手段高明、隐蔽。从该组织的规则来看,少数处于较上层的会员,最高返利可达万元,诱惑力很大。但一旦该组织崩盘,参加者将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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