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多多”收益机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1.54亿元被宣判
时间:2019-10-16 18:18:01
将低价购买来的手机,装载上三级分销功能软件后,再以每部手机4580元的价格销售给会员,如果会员通过该软件发展下线还会有高额回报。山东聊城有一家公司通过上述传销模式,短短3个月时间,就骗了近四万人,收取传销资金高达1.54亿余元。近日,新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宣判。
2018年7、8月份,闫某通过58同城找到山东星月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发带有三级分销功能的广告软件。2018年9月29日,被告人李子聪、曹继晨伙同李某、闫某等人在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和谐家园小区成立山东省米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多多公司),李显飞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李子聪为公司监事,曹继晨为公司股东,闫某为实际控制人。
2018年9月,米多多公司将低价购买的手机上装载张某开发的带有三级分销功能软件后,以每部手机4580元的价格销售手机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此款商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且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资金作为返利的主要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米多多公司规定,投资者投资4580元购买“米多多”收益机(手机),投资者拿到手机后,进入APP就能自动点击广告获得奖金。如果发展其他人购买手机,还可以获得直推设备奖、团队建设奖、联合创始人奖,以及三代下线广告佣金等奖励。米多多公司鼓吹投资“米多多年入百万都不是梦。”
至案发,米多多公司通过上述模式,在全国发展会员33768人,吸收传销资金高达1.54亿余元。
2018年11月份左右,闫某给袁某银行卡转款260余万元,袁某在闫某授意下取出200万元后将银行卡交给闫某。2018年12月6日,闫某让被告人李子聪、曹继晨、李某、田某别从自己的账户中取款100万元,送到袁某的租住处。
2018年12月7日凌晨1时左右,平顶山市公安局矿工路分局侦查人员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将李子聪、曹继晨抓获,当场扣押涉案海信手机890部。当天,在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17号楼袁某租住当场查获现金598万元。
2019年7月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子聪、曹继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新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李子聪、曹继晨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近日,新华区人民法院综合李子聪、曹继晨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李子聪、曹继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扣押的违法所得、涉案物品、涉案传销款均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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