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区网络传销案11人被判刑
时间:2020-12-11 13:19:35
“认养一头猪,500元一只,为期一个月。承诺认养投资到期后,将投资本金加16%至67%的收益返还给用户。圈圈养猪赚钱就这么简单吗?”其实,这是一场披着“互联网+”华丽外衣的传销骗局。
9月24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宣判。首批严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渭南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5年11月,被告人颜萍,赵某等人在渭南市临渭区下桂镇注册成立渭南市上润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润牧业公司”),进行生猪养殖。2016年9月部分股东退出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颜萍的父亲颜某。严平曾任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经营。
期间,严平认识了被告人谭某军。谭某军向颜平提出“互联网+”,利用互联网拓展品牌,吸收资金,开展企业经营。经商议,谭某军具体负责上润牧业公司品牌策划等工作,并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之后,谭某军联系被告人卢某伟,代表尚润牧业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为卢某伟的西安千叶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2016年10月11日,他开发了“沃仔养猪”网页。
2017年初,上润牧业公司通过“沃仔养猪”网页推广电商业务。由于“沃仔养猪”网页存在缺陷,推广缓慢,其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了《爱尚养猪》APP开发合同。2017年8月,“爱尚养猪”APP交付上润牧业公司使用,谭某军负责后台基本维护。
2017年初至2018年5月,严平,谭某军先后利用“窝仔养猪”网站和“爱尚养猪”APP,在互联网上推广上润牧业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以“生猪代养代销服务”名义,吸引群众投资认养生猪,并支付相应的养殖,销售成本和服务费。利用微信朋友圈宣传召开会议,邀请投资者到养猪场,涂某某等地参观,向市民宣传生猪养殖和销售服务。
在“沃仔养猪”网页上,后台设置的是“爱尚养猪”APP软件。
认养规则:用户注册后,可直接投资认养一头猪,一头500元,认养期限为一个月。领养一头猪需要1500元,为期两个月。认养一头母猪,为期三个月,费用为4500元。认养投资到期后,承诺根据培育认购方案的不同,将投资本金加16%至67%的收益返还给用户。
用户可以将APP生成的二维码推荐到线下扫描注册,形成上下层级关系,根据推荐发展的下线数量不同,将用户从低到高分为“养猪大白,养猪新手,养猪专家,养猪精英,养猪高手,养猪大咖”六个级别。转介注册认养投资,上线根据不同级别可获得转介投资金额4%-9%不等的直接推广收益和0.5%-1%不等的间接推荐团队业绩提成。
其中,“养猪大亨”直接推荐超过25人,这25人再推荐另外175人注册消费,即组成200人的养殖团队。推荐人将从25人投资金额的直接推广中获得9%的推荐奖金收入,从25人推荐的其他175人的总投资金额中获得1%的团队绩效提成。
案发后,严平,谭某军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他被告人在其住所,指定地点或者其他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至案发,上润牧业公司充值员工高达116115人,涉案金额6亿余元。其中:何某斌发展下线15029人,非法获利258万余元;张某玲发展下线19277人,非法获利150余万元。陈某志发展下线2405人,非法获利98万余元。吕某刚刚发展下线2099人,非法获利177万余元。高某涛发展下线7749人,非法获利96万余元。寇某南发展下线5058人,非法获利59万余元。杜某梅发展下线1012人,非法获利25万余元。王某亚发展下线1704人,非法获利36万余元。
颜平被抓获后供述,“上润牧业公司通过‘爱尚养猪'APP平台的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投资养猪客户应得的本金和利润,其余用于实体店经营,购买车辆,吃喝玩乐购物,购买42套公寓和商铺等。”
2019年7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被
闫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渭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9月24日,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颜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有期徒刑七年至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不等。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反传销网是由反传销老师王志军建立的寻亲网站、反洗脑劝说机构。帮助更多受害者走出传销阴影。揭秘非法传销的危害案例,打击传销,寻人找人最好的办法,解救传销痴迷受害者,寻回亲人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9月24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宣判。首批严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渭南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5年11月,被告人颜萍,赵某等人在渭南市临渭区下桂镇注册成立渭南市上润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润牧业公司”),进行生猪养殖。2016年9月部分股东退出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颜萍的父亲颜某。严平曾任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经营。
期间,严平认识了被告人谭某军。谭某军向颜平提出“互联网+”,利用互联网拓展品牌,吸收资金,开展企业经营。经商议,谭某军具体负责上润牧业公司品牌策划等工作,并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之后,谭某军联系被告人卢某伟,代表尚润牧业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为卢某伟的西安千叶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2016年10月11日,他开发了“沃仔养猪”网页。
2017年初,上润牧业公司通过“沃仔养猪”网页推广电商业务。由于“沃仔养猪”网页存在缺陷,推广缓慢,其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了《爱尚养猪》APP开发合同。2017年8月,“爱尚养猪”APP交付上润牧业公司使用,谭某军负责后台基本维护。
2017年初至2018年5月,严平,谭某军先后利用“窝仔养猪”网站和“爱尚养猪”APP,在互联网上推广上润牧业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以“生猪代养代销服务”名义,吸引群众投资认养生猪,并支付相应的养殖,销售成本和服务费。利用微信朋友圈宣传召开会议,邀请投资者到养猪场,涂某某等地参观,向市民宣传生猪养殖和销售服务。
在“沃仔养猪”网页上,后台设置的是“爱尚养猪”APP软件。
认养规则:用户注册后,可直接投资认养一头猪,一头500元,认养期限为一个月。领养一头猪需要1500元,为期两个月。认养一头母猪,为期三个月,费用为4500元。认养投资到期后,承诺根据培育认购方案的不同,将投资本金加16%至67%的收益返还给用户。
用户可以将APP生成的二维码推荐到线下扫描注册,形成上下层级关系,根据推荐发展的下线数量不同,将用户从低到高分为“养猪大白,养猪新手,养猪专家,养猪精英,养猪高手,养猪大咖”六个级别。转介注册认养投资,上线根据不同级别可获得转介投资金额4%-9%不等的直接推广收益和0.5%-1%不等的间接推荐团队业绩提成。
其中,“养猪大亨”直接推荐超过25人,这25人再推荐另外175人注册消费,即组成200人的养殖团队。推荐人将从25人投资金额的直接推广中获得9%的推荐奖金收入,从25人推荐的其他175人的总投资金额中获得1%的团队绩效提成。
案发后,严平,谭某军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他被告人在其住所,指定地点或者其他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至案发,上润牧业公司充值员工高达116115人,涉案金额6亿余元。其中:何某斌发展下线15029人,非法获利258万余元;张某玲发展下线19277人,非法获利150余万元。陈某志发展下线2405人,非法获利98万余元。吕某刚刚发展下线2099人,非法获利177万余元。高某涛发展下线7749人,非法获利96万余元。寇某南发展下线5058人,非法获利59万余元。杜某梅发展下线1012人,非法获利25万余元。王某亚发展下线1704人,非法获利36万余元。
颜平被抓获后供述,“上润牧业公司通过‘爱尚养猪'APP平台的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投资养猪客户应得的本金和利润,其余用于实体店经营,购买车辆,吃喝玩乐购物,购买42套公寓和商铺等。”
2019年7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被
闫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渭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9月24日,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颜平,谭某军,陈某志,何某斌等11人有期徒刑七年至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不等。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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