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北海传销案揭示传销新特征
时间:2021-03-18 12:57:43
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27日电(周丹丹蔡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智慧人群卷入传销。从“实物产品”到纯粹的“资本运作”,传销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近日,北海市破获一起传销案。北海“307”系列传销专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是近年来北海市司法机关集中批捕、集中起诉、集中宣判的最大一起刑事案件。此案揭示了传销的诸多新特点。
--“307”传销专案的主要特点
在“307”传销案中,传销组织者多为高学历、高智商。“307”系列传销专案95名被告人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33人。其中,犯罪集团的主要组织者之一林某是澳大利亚华人,拥有悉尼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高级职称和头衔。
参会人员多为个别小老板、机关单位和企业集团公司辞职经商的干部职工,其中包括民营企业老板和管理人员、复员军人、退休领导干部子女等。北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6名被告人中,有8名私营公司老板;个体商户11家;9.离退休干部、复转军人;大部分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事业有成,经济实力雄厚。
在“307”传销专案的95名被告人中,有50名女性参与者。多名女性在参与传销犯罪前和加入传销组织后,一直从事某国际知名品牌的直销、房产中介等工作,其liv
es很富有,他们的家庭也很富裕。
上述三类人员都以成功人士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他们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声誉,使“307”传销案比一般传销犯罪活动更具欺骗性。他们大多分散租住在北海市区的各个高尚住宅小区,有的甚至在北海购置房产别墅
,一扫传统传销的形象,让人产生参与新型传销项目确实有“高额回报”的错觉。
“307”传销案一反常态,大幅抬高入门起点,高起点、高规格、高姿态发展会员。传统传销组织只需花费3800元购买一件“产品”,就可获得进入资格。北海“307”传销案需要初学者支付69800元购买21股才能获得入门资格。高起点,高
规格发展“贵人”入会,使其对外界充满神秘感。
在内部利润分配上,“307”传销案采取“提成分配制”,专人核算,逐级及时分配,给传销人员一种公平公正的假象。在获得高额“回报”后,大多数人进一步失去理智,继续将佣金投入到假借他人名义的传销活动中,以期望更高更快的回报。邀请的新人以意念控制为主,行骗手段更加“人性化”。“30·7”传销案改变了传统的暴力方式。把被邀请者引诱到北海后,每天负责他们的吃住玩。他们为不愿加入的人来去自由,积极营造一种文明大方的高尚生活假象。不少受骗者卷土重来,最终陷入传销犯罪漩涡
.
-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难点
传销组织者想方设法把亲戚朋友等可能被动员的人全部拉来,再利用人们对财富和职务升迁的向往集中洗脑,使其无法自拔。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代,一个人在单位、企业正常工作,到晋升科长、主管等职务,需要7、8年时间,每月工资只有几千元。即使他在商场打拼十年、八年,年薪也不过几十万、上百万元。参与“1040工程”,只需一次性投入6.98万元,发展3条直接下线,一两年就能获得1040万元的巨额回报。普通人很难做到
抵挡住这样美丽神话的诱惑,抵挡住致富的憧憬。
在加入前,传销组织声称参与者可以随时退钱离开;加入后,如果真的要退出,他们会想方设法阻挠和拒绝。同时,传销人员退出还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投入的巨款无法退还。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汗钱付之东流,实在是不甘心;有的传销人员为了尽快晋升“老板”,借钱借钱,有的甚至变卖了公司和自家房产。退出后,他们工作生活无人,还面临巨额债务。第二,亲戚朋友和我认识的人都被带到这里来了。如果我一个人退出,我将面临他们的指责,甚至还债。后果不堪设想。只有继续坚持,我才能取得好的“业绩”。三是升任“老板”后每月可领数万元、数十万元,甚至更多
武力刺激了它继续发展的欲望。
同时,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他们居住分散,流动性强,将原来白天上课的方式改为深夜或凌晨上课。将原来大规模聚集的洗脑方式改为分散在居住地的家庭聚集,并不断变换上课地点,或改为三三两两、面对面交谈。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传销犯罪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但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并未出台。多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起诉的传销案件,法院大多判处罚金,量刑以羁押时间为限。宣判后,被告人被释放,这些人出来后往往重操旧业。“307”系列传销案审理后,95名被告人中有60余人被取保候审,被判处实刑的68人中有37人以羁押时间为刑期,一宣判即释放。另有13人被判处缓刑,单独处罚金14人。《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确规定,只对传销的“组织领导人”入刑,但对“组织、领导”的具体标准却没有给出司法解释,这使得有关部门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出现了法律“真空”。
-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2008年,
广西传销犯罪立案数居全国第一,几乎占全国立案数
一半,工商部门初步估计,广西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传销人员约30万人。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打击传销要加大力度,打防结合,实行长效治理。
首先,要根据各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集中优势兵力一段时间,采取追线、挖源、破网等措施进行持续精准打击,力争一挖到底,彻底摧毁和挫败传销网络体系。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快审快诉,人民法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决,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非法传销的合力,始终保持对非法传销的高压态势。
其次,坚持防治结合,实施长效治理。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防、控、管相结合,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积极探索长效预防管理机制。各地党委、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如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向所有进入辖区的手机、大智能、小灵通用户发送打击传销提示短信,在电台、电视台反复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车站、机场、码头等地张贴悬挂禁止传销的标语、告示,掀起了全民拒绝传销、打击传销的热潮。
再次,打造无传销社区,不给传销者以立足之地,割断其生长土壤。各居委会掌握辖区居民楼所有房屋状况,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实时监控传销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形成群众、基层组织、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307”传销专案的主要特点
在“307”传销案中,传销组织者多为高学历、高智商。“307”系列传销专案95名被告人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33人。其中,犯罪集团的主要组织者之一林某是澳大利亚华人,拥有悉尼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高级职称和头衔。
参会人员多为个别小老板、机关单位和企业集团公司辞职经商的干部职工,其中包括民营企业老板和管理人员、复员军人、退休领导干部子女等。北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6名被告人中,有8名私营公司老板;个体商户11家;9.离退休干部、复转军人;大部分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事业有成,经济实力雄厚。
在“307”传销专案的95名被告人中,有50名女性参与者。多名女性在参与传销犯罪前和加入传销组织后,一直从事某国际知名品牌的直销、房产中介等工作,其liv
es很富有,他们的家庭也很富裕。
上述三类人员都以成功人士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他们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声誉,使“307”传销案比一般传销犯罪活动更具欺骗性。他们大多分散租住在北海市区的各个高尚住宅小区,有的甚至在北海购置房产别墅
,一扫传统传销的形象,让人产生参与新型传销项目确实有“高额回报”的错觉。
“307”传销案一反常态,大幅抬高入门起点,高起点、高规格、高姿态发展会员。传统传销组织只需花费3800元购买一件“产品”,就可获得进入资格。北海“307”传销案需要初学者支付69800元购买21股才能获得入门资格。高起点,高
规格发展“贵人”入会,使其对外界充满神秘感。
在内部利润分配上,“307”传销案采取“提成分配制”,专人核算,逐级及时分配,给传销人员一种公平公正的假象。在获得高额“回报”后,大多数人进一步失去理智,继续将佣金投入到假借他人名义的传销活动中,以期望更高更快的回报。邀请的新人以意念控制为主,行骗手段更加“人性化”。“30·7”传销案改变了传统的暴力方式。把被邀请者引诱到北海后,每天负责他们的吃住玩。他们为不愿加入的人来去自由,积极营造一种文明大方的高尚生活假象。不少受骗者卷土重来,最终陷入传销犯罪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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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难点
传销组织者想方设法把亲戚朋友等可能被动员的人全部拉来,再利用人们对财富和职务升迁的向往集中洗脑,使其无法自拔。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代,一个人在单位、企业正常工作,到晋升科长、主管等职务,需要7、8年时间,每月工资只有几千元。即使他在商场打拼十年、八年,年薪也不过几十万、上百万元。参与“1040工程”,只需一次性投入6.98万元,发展3条直接下线,一两年就能获得1040万元的巨额回报。普通人很难做到
抵挡住这样美丽神话的诱惑,抵挡住致富的憧憬。
在加入前,传销组织声称参与者可以随时退钱离开;加入后,如果真的要退出,他们会想方设法阻挠和拒绝。同时,传销人员退出还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投入的巨款无法退还。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汗钱付之东流,实在是不甘心;有的传销人员为了尽快晋升“老板”,借钱借钱,有的甚至变卖了公司和自家房产。退出后,他们工作生活无人,还面临巨额债务。第二,亲戚朋友和我认识的人都被带到这里来了。如果我一个人退出,我将面临他们的指责,甚至还债。后果不堪设想。只有继续坚持,我才能取得好的“业绩”。三是升任“老板”后每月可领数万元、数十万元,甚至更多
武力刺激了它继续发展的欲望。
同时,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他们居住分散,流动性强,将原来白天上课的方式改为深夜或凌晨上课。将原来大规模聚集的洗脑方式改为分散在居住地的家庭聚集,并不断变换上课地点,或改为三三两两、面对面交谈。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传销犯罪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但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并未出台。多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起诉的传销案件,法院大多判处罚金,量刑以羁押时间为限。宣判后,被告人被释放,这些人出来后往往重操旧业。“307”系列传销案审理后,95名被告人中有60余人被取保候审,被判处实刑的68人中有37人以羁押时间为刑期,一宣判即释放。另有13人被判处缓刑,单独处罚金14人。《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确规定,只对传销的“组织领导人”入刑,但对“组织、领导”的具体标准却没有给出司法解释,这使得有关部门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出现了法律“真空”。
-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2008年,
广西传销犯罪立案数居全国第一,几乎占全国立案数
一半,工商部门初步估计,广西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传销人员约30万人。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打击传销要加大力度,打防结合,实行长效治理。
首先,要根据各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集中优势兵力一段时间,采取追线、挖源、破网等措施进行持续精准打击,力争一挖到底,彻底摧毁和挫败传销网络体系。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快审快诉,人民法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决,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非法传销的合力,始终保持对非法传销的高压态势。
其次,坚持防治结合,实施长效治理。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防、控、管相结合,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积极探索长效预防管理机制。各地党委、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如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向所有进入辖区的手机、大智能、小灵通用户发送打击传销提示短信,在电台、电视台反复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车站、机场、码头等地张贴悬挂禁止传销的标语、告示,掀起了全民拒绝传销、打击传销的热潮。
再次,打造无传销社区,不给传销者以立足之地,割断其生长土壤。各居委会掌握辖区居民楼所有房屋状况,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实时监控传销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形成群众、基层组织、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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