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199”会员发展模式
程绍博等人颁发给外地负责人的聘书。
庭审现场。杨斯 刘博 摄
一个打着“全国助老委”旗号的“幸福199工程”,吸引了全国各地上万名中老年人加盟会员,短短一年骗取会费280余万元。该项目的9名负责人被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今天下午2点20分,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9人,都已是头发花白的中老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已有62岁。
“我对组织传销罪有异议!”“我也有异议!”开庭后不久,几名被告人对所涉罪名纷纷提出异议。
主犯谎称是博士且任要职
直到今天,记者还能在网上搜索到有关“幸福199工程”的宣传内容,本案主犯程绍博先是别有用心地把自己“包装”了一番。他谎称自己是政治经济学博士,同时声称自己在老龄委、世界华人养老事业发展联合基金会、北京联洲科工贸集团等多家单位担任要职。而实际上,程绍博的文化程度仅为大专毕业,却是9名被告中文化程度最高的。
2008年11月,程绍博等人打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的旗号,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名义,开始建立老年用品连锁超市,开展名为“幸福199工程”的推广活动。
“‘幸福199工程’实行会员制,只有成为会员,才能享受工程带来的各种福利。公民只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工行卡号、电话、邮址等,再交上一次性会员费280元,即可成为普通会员。”除此之外,程绍博等人还在宣传网站上称,在成为普通会员后,可拿到一张由公司发出的会员卡,持卡者终生并世袭享受多项优惠待遇。
程绍博等人还承诺,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可向公司申请救助。通过申请,可以得到法律援助,会员家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在公司安排下找到工作等等。
仔细分析宣传内容就会发现,程绍博等人所抛出的种种“诱惑”,都针对了中老年人的“痛处”,比如子女问题、下岗问题等。 “幸福199”的出现,迎合了中老年人对生活的渴望。
检方认为“幸福199”传销性质明显
记者找到了此前“幸福199”的宣传内容,他们自称:199工程不是直销、营销、信网行为,更不是非法传销。
对此,检方认为,从招募会员的过程来看,“幸福199工程”具有明显的传销性质。比如,程绍博等人向有意入会的人介绍时,提到了推广奖,即介绍发展会员奖的发放方式:会员每发展一人可获得提成20元,以发展10人为一层,最高至第六层会员,据此可得2000万元提成。
在享受良好福利的同时,会员还能通过申办领取银行信用卡,享受共享奖、推广奖、贡献奖及特别奖四种奖励的分配。“该项收入可能是三五年后的事,您得耐心等待”,不少老年人甚至一些年轻人都忽视了宣传中这不起眼的关键话语。
揭开“幸福”背后的骗局
行骗一年后,2009年12月29日,程绍博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幸福久久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时,他们已在北京、辽宁、江苏、新疆等多个省市招聘了驻地负责人,发展了上万名会员。
那些在高回报的引诱之下上当受骗的人,或购买产品和服务,或继续发展下级会员,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修正案(七)》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在传销犯罪中,对一般违法人员,应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因此,对于本案上万名会员中的绝大多数人,检方并未追究刑事责任,而只对处于“高层”、起到组织领导作用的9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
据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程绍博等9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活动,骗取财物,九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对组织传销罪有异议!”“我也有异议!”开庭后不久,被告人对所涉罪名纷纷提出异议。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记者搜索还发现,早在2009年10月22日,全国助老产业化委员会曾发布了一个声明:“‘幸福199工程’与全国助老产业化委员会没有任何关系。‘幸福199工程’就是一场大骗局,全国助老产业化委员会已经在‘中国助老网’上发布声明,向社会澄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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