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黄冈4月9日电(通讯员徐梦)“互联网+”时代,传销手段也随之“升级改版”。打着“新零售”的旗号,以网络营销、购物返利为噱头,吸引人们投资无人超市,发展下线。借高额返利之名行传销之实,仅几个月时间,涉案金额就高达四千余万元。2019年2月26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高某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网络搜索“
新零售” 踏上传销不归路2018年3月初,薛某某想做共享零售,在网络上搜索到“链城亿购”无人超市信息,并通过该信息的微信号加入了“链城亿购招商群1”。在“链城亿购”APP平台上投入998元购买一单产品便可成为会员,平台上的产品价格均为998元的倍数,每投入998元即为一单。投资10单产品成为销售主管,投资20单产品成为销售经理,投资50单产品成为销售总监。每个账号最多只能投资40单,若要达到高级别就要发展下线或自己注册多个账号,若推荐的下线中有6个总监,就能成为荣誉董事,荣誉董事可拿伞下所有投资额的1%作为奖励。
对该项目有一定了解后,薛某某便注册成为会员,之后又开始着手推广“链城亿购”。3月中旬,薛某某到四川成都链城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了一周,更觉得“链城亿购”项目可行,于是追加投资,很快变成了销售总监。此时他意识到,只有更多地发展下线,推荐其他人成为会员,才能赚更多的钱。他便将“链城亿购”的消息发布到百度推广及优酷视频上,后有很多人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上他。薛某某将注册二维码分享给那些对“链城亿购”项目感兴趣的人,令其注册在自己的线下,很快他就做到了荣誉董事级别,成为了公司里“业绩”最好的几人之一。至此,薛某某踏上了一条传销的不归路。
高额返利藏陷阱 违法犯罪不自知
2018年3月底,微信朋友圈里“链城亿购”的项目吸引了高某等人,高某的朋友王某(另案处理)看到项目推广信息后联系上了薛某某。听薛某某介绍相关情况后,高某、王某等人决定经营该项目,并用高某的手机号注册一个账号,大家共同管理。其他人在高某账号下分别注册账号购买产品,并将款项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入高某账户。高某做好记录并向上线薛某某报单,薛某某将激活币(报单币)转给高某,高某再用激活币为下线会员激活账号。
为增加收益,高某作为群主组建了一个名为“链城亿购信息交流群”的微信联络群,在群中大肆宣讲该项目的前景,很快微信群人数多达400余人。
2018年7月,“链城亿购”APP平台已不能进行提现。而此时,高某等人所发展的会员层级已达5层70余人。
2018年7月,蕲春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报案人称其在“链城亿购”APP上购买产品,最开始每天可获得返利并进行提现,但现已无法提现。民警到四川链城科技有限公司去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
经查,“链城亿购”APP上的产品均高出市场价格数倍,但平台承诺的高额返利却让多数人趋之若鹜,以致于参与人员越来越多,被骗金额也越来越大。短短三个月内,薛某某账户所收到的资金已达4000余万元,纯获利19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