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布公示,拟认定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5个区为无传销区。
结合深圳市去年3月份公示中所拟定的其他5个区,深圳10大行政区皆已满足无传销区的认定条件,基本上实现了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深圳市共捣毁传销窝点1582个,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148宗,刑拘传销头目、骨干352人。
“拉人头”聚集型传销活动在深圳已基本清除或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从秉持“露头就打”、“打头目”、“打防结合”的原则,到2014年深圳提出“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深圳市打击传销行动实现了从单纯的“打”,简单的驱散,向全方位预防转变,在打击传销行动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梳理这几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打传工作取得胜利,应该主要归功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严格执法。
广东省一直是传销高发地区。据统计,深圳市2003年共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9人,占广东全省刑事判决传销头目总人数的70%以上。
在监管部门的努力下,2004年,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相继摘掉了广东省“传销重点地区”的帽子。此后,深圳市打击传销的力度并没有因此减弱。
2006年开始,经过一年多的专项行动,深圳市的打传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工作基础,打击有力、措施得力,受到了广东省领导的肯定。2009年,深圳市还开展了“斩首破网”行动。
当年,全市共有601个社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占社区总数的97%。其中,福田、罗湖、南山、宝安、盐田和光明新区实现了100%的创建率,盐田区成为深圳市首个“无传销区”。
尽管如此,深圳市部分地区的传销活动仍然打而不竭。2013年~2014年,深圳市共收到投诉举报344宗,其中“拉人头”78宗,占23%。
为了能够更全面打击预防传销活动,深圳市打传工作重点实行战略转移,构建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从2014年起,深圳确立了争取在3年内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
在深圳“两建”工作2015事件网络评选活动中,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推荐的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脱颖而出,顺利入选,并在十大事件中位列第7名,这充分说明深圳“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包括全国公平竞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同行和直销行业的广泛认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
而2016年,深圳市的10个行政区,皆被认定为“无传销区”,深圳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目标基本实现。
传销活动在深圳市无法掀起大风浪,也要归功于深圳市法制化和现代化程度较高。
在深圳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改革和创新的基因融入了城市的血脉。随着城市各方面的高速发展,法律意识也成为许多在深圳生活的公民精神领域的一部分。
在深圳这个处处充满机会的城市,人们更愿意靠自己的实力去获得收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传销活动的出现。
然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并未从根本上绝迹,随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同时,目前传销手段不断翻新,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进行的传销活动更是层出不穷。
今年,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网络传销纳入“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也得益于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和各基层组织的积极参与。
以盐田区为例,该区消委会对大型集会进行专人现场监督,在今年发现并打击了多场传销活动,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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