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6月8日下午5时45分,一群青年男子走进黄陂区前川街一家饮品店购物。
几人准备离开时,其中一名黑衣男子快速将一个小纸团留在柜台。一脸迷惑的女店员正准备询问,只见黑衣男子做出“不要出声”的手势。几人离开后,女店员打开纸团,上面歪歪扭扭写着“打110,救我,我被骗(进)传销,住某尚小区8楼”字样。
女店员立即报警,前川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并安排便衣警力到某尚小区走访侦查。小区有5个单元楼,住户反映两栋楼常有年轻人进出。民警又找来近期新增的“一标三实”人口登记信息,很快确定了涉嫌传销的窝点。
当晚10时许,前川派出所组织20余名警力,破门进入窝点,不仅找到了求助的黑衣男子小吴,还一举抓获10余名涉嫌传销人员。
误入传销:小吴是安徽人,今年3月在网上认识了“何小春”,两人很快确定恋人关系。
5月3日,小吴受邀从杭州来汉见面。对方带他在前川玩了一天,晚上将他带到某小区住处,以听歌为由拿走了小吴的手机。同屋两名男子开始给小吴介绍“赚钱的生意”,小吴一听不对劲想离开,却被拦下。
次日一早,女友不见踪影,屋内又多了数名陌生男子,几人轮流给他“上课”劝他入伙,还以陪他打牌、下棋为由限制自由,连上厕所都有人盯着。几天后,同住的男子开始暴力威胁小吴,小吴为自保交了2800元。
此后,对小吴的监控略有放松,只允许他定时向家人报平安。交钱后,小吴见上厕所已没人盯梢,悄悄写下求救纸条藏在随身衣物内。直至8日下午,小吴找到机会抛出这张纸条。
目前,26岁的四川女子钱某、25岁的黄陂男子肖某某等9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民警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他们转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