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工商局采取五项有力措施为:首先成立联合打传队伍。运河区工商局积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使打传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大力支持,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打击传销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区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了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为主力,乡镇办事处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确定了打击传销的日常运作模式,从而使打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从根本上铲除传销这一社会毒瘤,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运河区工商局采取五项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截止目前,该局共打掉传销窝点37处,遣散非法传销人员212人,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秩序。
其次,工商部门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经运河区工商局积极倡议,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和沧县等工商部门积极协商,建立起了“三区一县”工商局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了由过去各区域单独执法到沧州市区范围内整体联动执法的转变,实现了由过去打传信息独享到打传信息共享的转变,实现了由过去被动监管到主动联手出击的转变。
针对传销人员被传销组织者长期毒害、长期洗脑的特点,运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反其道而行之,开展反洗脑教育。运用标语、布告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组织传销人员上课以及典型突破等形式,进行反洗脑教育,讲清传销的危害,引导传销者走出传销的泥潭。目前,经过反洗脑教育,不少传销者幡然悔悟;运河区工商局还注重源头治理传销。在查处传销行为的同时,加大了对房屋中介组织和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房屋出租人的监管力度,给每个中介机构下发了“打击传销,不为传销者提供房屋出租”的信函,并下发联系卡,一有情况可以及时举报。此外,运河区工商局还会同街道办事处及时梳理传销窝点,在打击传销行为的同时,对房屋出租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立案查处,今年共查处为非法传销提供培训场所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