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的名义,诱骗他人缴纳申购款并加入该组织。由于广西各地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动,该传销组织的23名主要成员从其他市游走转移至防城港市,最终在我市“狂风三号”行动中被抓获。经查,2013年至2017年以来,被告人贺某某、陈某某等23人先后分别缴纳申购款加入“资本运作”组织,并以“资本运作”的名义诱骗他人缴纳申购款加入该组织。在他们的组织、领导下,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已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上述被告人均达到“老总”级别。2017年国庆节前后,该组织团队从北海迁移到防城港市港口区继续发展,2018年9月在港口区被抓获归案,被扣押在案涉案现金100余万元人民币,被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资金90余万元人民币。
8月12日,贺某某、陈某某等2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扣押在案涉案现金100余万元人民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资金90余万元人民币。
警察提醒:
牢记以下两点涉嫌传销所具备的“条件”:1、交“入门费”“会员费”“申购款”——让受害人缴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2、“拉人头”——让受害人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缴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传销组织的伪装手段千变万化,大家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唐国坤 周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