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骗局:它在中国有个更为响亮的名号——“传销”。“庞氏骗局”或者“传销”简言之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传销自1998年全面禁止,至今仍余毒未消。2019年4月18日,48岁的四川籍男子颜开瑞在广西南宁传销窝点跳楼身亡,颜开瑞的跳楼牵出了一个盘踞多年的传销组织——“1040阳光工程”。“1040阳光工程”从2007年出现,转战南宁、武汉、贵阳、合肥等地,可以说是中国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传销组织。这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呢?也许丁美丽(化名)的故事,能掀开其部分神秘的面纱。
1919年的华尔街,一战硝烟刚刚燃尽, 37岁的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终于刑释出狱。这个男人曾经偷过东西,贩卖过人口,总之干了不少见不得光的事,但这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新的大项目——国际回邮代金券的套利机会。
庞兹在报纸上发现一则国际回邮代金券的广告,介绍了回邮代金券在各国间固定利率的优点。而战后各国之间的货币利率差距较大。在进出口公司工作过的庞兹立刻意识到在低利率的欧洲某国购买这种邮政票券,再卖给高利率的美国,便可以赚钱。于是,庞兹成立了公司雇了一大批业务员进行宣传,声称90天内可以获得40%的回报。很快,第一批“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拿到了承诺的回报。一传十十传百,“投资者”们大量跟进。但是,邮政票券定量发行,即使来回倒卖,利润也很有限。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近4万名市民的约1500万美元的小额投资被庞兹借旧还新或者自己挥霍,骗局持续了一年多,直至1920年8月庞兹破产,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才清醒过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庞氏骗局”。
初识
丁美丽人如其名貌美如花,早年下海打拼的她在广州立下了脚跟,一切看似顺风顺水,直到接到老同学曹真的电话。电话那头的曹真与丁美丽寒暄着,回忆着青春,表示自己在家乡省会庐州过的不错,再三邀请丁美丽来玩。
21个小时的火车,丁美丽终于到了这个中部省份的省会,虽说是家乡的省会,丁美丽这却是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出站口,人群拥挤,陌生的人潮中传出熟悉的声音:“小丽!”她循声望去,高挑的身材,合体的套装,细细的鞋跟快速的抬起落下,一个熟悉的面容出现在眼前,还没等丁美丽缓过神来,曹真已来到跟前,一把抱住丁美丽:“老同学,好久不见”,丁美丽的心随着这个拥抱暖了起来。
坐在老同学奔驰的后座,丁美丽才注意观察曹真的面容,精致的妆容,意气风发的神情,让曹真比上学时耀眼许多,丁美丽五味杂陈。司机带着两人来到了五星级酒店,接风洗尘后安排在自己家,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安顿好后,曹真便带着丁美丽四处游玩。两天的游玩,让丁美丽见识到家乡的日新月异,更感慨着老同学是呼风唤雨的女人。许多地标建筑都有老同学公司的投资,甚至市政府广场都有项目的纪念雕像。而这些只能是自己可望不可及的梦。
“你还要回去挣你的小钱过你的小日子吗?”曹真的话直击丁美丽的心灵,是啊,自己真的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吗?曾经自己也是个班花,为什么自己不能像曹真一样做一个呼风唤雨的女人?“跟我干吧,不出两年,你就能财务自由”曹真坚定的说。丁美丽动心了。传销的诈骗对象:亲戚类、朋友类(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其他认识的人(师徒、战友等)。传销人员的邀请:通过写信或者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在电话里他们基本“三不谈”,即不谈公司、不谈理念、不谈制度。只展示赚钱效应,给你一个甜蜜的诱惑,邀请你来。
【识别方法】:接受邀请的人请注意:看居住环境:传销人员安排住宿倾向两室或三室的房子,并安排其他人人与你同住方便洗脑;看行程:传销人员会以各种借口拖延或取消最初的邀请项目,安排你参观考察其他项目,并安排你一起走访其他成功人士;
看谈话走向:参观、走访的参与人所讨论的话题比较一致;看公司项目:传销人员口中的公司都有一个高大上的名头,有着官方认证的背景,但是传销人员却不会带你去公司或项目实地考察。谈及盈利模式,也是支支吾吾,所谓的投资秘密,只是怕新会员识破骗局的故意隐瞒。
如果有以上几点的话,那么请小心,你可能进入传销了。曹真的生意就是传说中的“1040阳光工程”,该项目以缴纳69800元来获得入伙资格,并可由此升级为“部门主任”。每个人需要发展3名下线,每名下线每人再投资69800元。在发展完3名下线后,将会升级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再敦促3名下线每人发展3名下线,当发展总人数达到29人后,将会成绩成老总。在升级成老总后,每月可获10万元的分红,直至拿满1040万后,自动退出“1040阳光项目”,完成“资本运作”。而曹真已经是老总了,丁美丽才刚刚开始。
丁美丽缴纳了69800获得了入会资格,开始参加曹真为自己安排的公司培训。培训的讲师是一个帅气的90后小鲜肉,小伙子激情澎湃的授课方式,让丁美丽像打了鸡血吃了人参一样干劲十足,仿佛重燃了多年前南下广州的激情。她很快便掌握了拉人技巧,出师了。他以旅游、考察、参观等名义,将自己的老公、亲戚、生意伙伴邀至庐州,很快3个会员凑齐了,丁美丽升级为部门经理,财务自由似乎唾手可得。可是丁美丽除了收到自己返还的19000元以外,下线的提成并没有到账。老板告诉丁美丽她的下线必须拉到下线,丁美丽才能拿到提成。躺着挣钱似乎是不可能了,那就行动起来吧。丁美丽开始教授下线如何开展业务,每天教课、拉会员、管理会员,每周参加公司组织的交流会,丁美丽忙得脚不沾地。付出总有回报,丁美丽很快就完成了29个会员的任务,熬到了跟曹真平起平坐的一天。
“1040阳光工程”的69800的会费,会有19000返还给个人,这部分钱是留给新会员生活,同时也是坚定新会员信心的方式。新会员的推荐人会获得6000多元,推荐人的经理会拿到1万多元,经理上面的老总也会拿到1万多元。所有的钱都被层层瓜分,并没有进行所谓的投资。这只是一个拉人头分钱的游戏。
【识别方法】:“1040阳光工程”这样的传销骗局是基于搏傻理论,赌后面的会员会越来越多,会员投资会越来越多,后面人的钱可以弥补前面的亏空,这一切都以向上螺旋、自我强化的方式发挥作用,而最初的人能够实现1040万的目标,从而平稳出局。然而,现实是这种骗局会突然崩塌,超乎绝大多数人意料,而只有极少部分人能够全身而退。
真正成为老总以后,丁美丽才有幸体会到灯下黑的曹真。29个会员来到了庐州,吃喝拉撒需要丁美丽负责,为了维护公司形象,给新会员以信心,丁美丽从不克扣会员的伙食标准,住宿也选在相对繁华的小区。自己身为老总,更不能掉链子。精致的妆容、合体的套装、踩着高跟鞋也能健步如飞的气场一样都不能少。她贷款买了一辆宝马,为了充面子,还请了专职司机。丁美丽终于成为了第二个曹真,成为了会员们口中的丁总、奋斗的目标。镁光灯下的丁美丽光彩夺目,私下的丁美丽却是另一番模样。每个月的会员提成并没有曹真所说的10万,到账的金额远远不能覆盖丁美丽的各项支出,坐吃山空的她很快就把积蓄花完了。丁美丽找到了曹真,原来曹真也不比自己好多少,曹真靠透支信用卡维持生活,大老板给他的提成也是越来越少,只能寄希望于新会员的加入能够改善自己当前的窘境,但事实却并不如愿。
从曹真处回来,丁美丽消沉了数日,曹真的处境让丁美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所做的这个项目,这个国家工程究竟是怎么赢利的。人一旦理性起来,什么骗局都不攻自破。按照度娘上介绍的传销的3大特征:入门费、拉人头、计酬方式,丁美丽怀疑自己参加的其实是传销。事实上,公司除了会员的会费外,自己身为老总并没有参与到公司项目的投资,公司正在做哪些项目,自己也不清楚。大老板每周在分享会上鸡汤般的洗脑已经无法消除丁美丽的疑惑,丁美丽如往常一样的培训、管理、学习,但越深入越清楚,自己参加的项目本身并不靠谱,丁美丽有自己的打算。传销老总们总爱穿金戴银、豪车司机,这些都是为了做给下面人看到,其实老总并没有保底工资,他们的收入依靠的是自己的会员拉会员,所分给自己的提成。然而维护高消费及会员的生活起居等开销,他们也所剩无几。其实,他们口袋比谁都空,脸比谁都干净。
【识别方法】:询问对方是否每个月都有收入,传销分子一般会模棱两可的糊弄过去。这是因为他们不是每个月都有收入,他们的收入不是由投资回报而来,而是由拉人头而来的提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一层层瓜分新会员的会费,是这个组织里人员收入的唯一来源。“明里打击,实则支持”丁美丽在每月一次的大型分享会上如是说,此时的丁美丽已经掏空了积蓄,上了贼船自然不肯轻易放弃。“把亏的钱挣回来就收手”丁美丽这样告诉自己。
发掘会员、热情邀约、接风洗尘、洗脑培训,公司这套魔鬼技能,丁美丽驾轻就熟。除了暴力威胁,丁美丽活学活用传销套路,很快又组建了新的团队。手下的会员达到了60多个,每个月的收支总算平衡了,此时的丁美丽已经不再想着1040万的财务自由,而是想着尽快回本,把亏的钱挣回来。然而,他没有熬到那一天,等到的却是冰冷的手铐,丁美丽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920年诡计败露的庞兹被判9年有期徒刑。刑释后,他又重操旧业做了类似的金融诈骗,坐了更久的牢。1949年,庞兹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一个慈善堂因病去世,死时身无分文(那一年恰好是1949年)。忽拦格格不知道庞兹临死之前,有没有对自己的罪行忏悔,有没有后悔伤害到那么多无辜的人?忽拦格格也不知道丁美丽们在拉自己亲戚、朋友、家人进传销时,有没有一丝愧疚?忽拦格格只知道渡人暴富终究是他们骗人的口号。
现实中,传销的参与者除极少数顶层人员盈利,金字塔中的绝大多数人员都是亏本的。不拉人头的可能只亏了会员费,陷入较深的可能亏了垫资、日常开销等巨额资金,这个游戏的参与者总觉得自己不是最后接棒的那一个,但明斯基时刻来到突然,绝大多数人都在劫难逃。如果发现自己误入传销,请学会及时止损,摆脱传销组织的控制是第一要务。由于会员费没有收据,并转入的个人账户,想要追回会员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法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务,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摘自《刑法》第2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