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投资69800元,就能获得1040万!”
近年来,打着“
一夜暴富”+“国家保密工程背景”
的新型传销组织“1040阳光工程”
在全国各地出现。
7月9日,河北沧州市警方经过十余天打击,
一举抓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
“商务商会”22名骨干成员,
捣毁传销窝点47个,
遣返下线人员200多人。
共查获传销窝点47个
房产2处、宝马车2辆
7月4日上午,该组织传销骨干在沧州市某饭店聚会,交流如何拉新人进入传销组织并对其洗脑。
为了一举抓获,民警连夜部署抓捕方案,4日早7点左右,办案民警分别在两个小区内,控制住赶赴会场的李某等6名传销“老总”。
此时,蹲守在饭店周围的民警立即收网,一举将从各地赶来的21名传销组织“经理”全部抓获。
随后,民警又继续对8个小区的36家涉嫌传销租户进行清查。
截止目前(7月13日),警方共查获传销窝点47个,并在窝点共发现1200多份传销资料、80多份入会订购合同等。除此之外,警方共查扣银行卡26张,宝马汽车2辆,现金3.1万余元,冻结52.6万余元,手机35部,笔记本电脑2台,查封房产2套。
什么是“1040阳光工程”
以谈恋爱、实习、介绍工作为名,打着“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受害者以拉人头的方式,逐级发展会员,以此提成谋取非法利益。讲解这类传销骗局的所谓“1040阳光工程”。
2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得知,该“商务商会”团伙隶属于“1040工程”传销组织。“1040工程”是一种新型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的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自2018年1月以来,该团伙从三河燕郊逃窜分流到香河,
沧州,从事“连锁经营”传销犯罪组织,在交纳3800至69800不等的金额后获取入会资格,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洗脑方式,再以“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下线人员,以发展下线人员的多少及自已所处的级别,按不同比例进行提成返利。
在警方捣毁前,该传销组织已经发展下线200多人,大多来自山东、内蒙古、沧州、衡水、浙江等地。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22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那么,“1040国家阳光工程”的惯用手段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辨别呢?
传销惯用伎俩一
坑亲骗友拉下水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201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覃某彬从外甥女的电话得知了一条“生财之道”:
“这是‘1040国家阳光工程’,因国家对地方的投资有限,为了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由民间进行组织、投资,参与开发当地的项目,所得利润进行分红……”。于是,在外甥女的介绍下,他分四次交纳了69800元,正式加入了“国家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业组织,并取得了发展下线的资格。
投了这么一大笔钱进去,怎样才能回本并继续赚大钱呢?覃某彬想到了自己的亲朋好友。
回到博白后,覃某彬以发展“1040国家阳光工程”的名义,把自己的两个侄儿及同学三人骗到芜湖听课,向他们灌输快速发财致富的思想,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使他们交钱加入传销组织。
同时,教唆他们编造开超市、开洗车场、搞装修、做水电工程等虚假理由,把更多的亲戚、朋友、同学等诱骗加入该传销组织。覃某彬成为第一代传销人员并从加入者交纳的份子钱中拿取提成获利。
覃某彬在该传销组织中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交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8452300元,共计发展下线人员192人。2011年,覃某彬退出传销组织,但是仍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交由传销组织管理。
最终,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三男子覃某彬、刘某宏和黎某贵三人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刑六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及二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30万元、15万元及10万元。
惯用伎俩二
打着国家项目的幌子让人投资
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特大非法传销案的47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彭某等骨干成员以“1040连锁经营”为名目,打着“国家宏观调控、西部开发、灾后重建”以及“拉动内需、资本运作”等幌子,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晋制”(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的晋升模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或计酬的依据,继续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加入。
惯用伎俩三
专门针对高收入、高学历、
高情商人群设置骗局
据中国警察网报道,公安部在2017年年底盘点七大传销骗局,揭秘了最传统、最新型、最泛滥、最隐蔽、最狡猾、传染最快的传销骗术,而“1040阳光工程”就是最泛滥的传销骗术。
据报道,这个资本运作的陷阱,其实是一群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三高人员共同谋布的传销骗局。
这个传销组织打着“阳光工程”、“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的旗号,以投资国家项目为名,从身边熟人下手,邀请他们到外地游玩,期间邀请“高级知识分子”跟其聊天,而内容不直接涉及传销字眼,都是打着国家项目的旗号,混淆视听,骗取信任。
谎言并非高明,然而说得多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以为真,很多玄而又玄的故事也不再是传说,“1040工程”就像一个迅速扩散的毒瘤,在全国范围内蔓延。
很多传销,它瞄准的就是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优秀人才、离退休的政企干部,当然为了能够与之相匹配,传销人员也会把自己伪装成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所谓的三高人士,让很多人对他们的骗局信以为真。
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再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遇到以下五种形式,一定要提高警惕:
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等所谓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等信息,邀请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组织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以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虽然传销的模式并不复杂,但普通人往往难以辨别。互联网与传销的结合,进一步增加了识别难度。为了避免读者上当受骗,根据腾讯新闻、微信安全、较真平台等权威内容,归纳发布以下涉及传销名单。
传销骗人是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
所以,在国家不断加大传销打击力度的同时,
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千万不要落入传销的陷阱。
页面编辑: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