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教授:下面请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吴岩局长给大家讲讲政府对直销管理的情况
欢迎大家!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吴岩局长:
在此,我提供一些资料,为大家研究直销、从事直销、关心直销做一个参考指数。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单层、多层、金字塔型公司关系密切。我认为这三种形式在形式上是紧密联系和相似的,比如远离商店,面对面,由售货员进行。再者,从它们的历史研究来看,这三种形态已经相伴多年。此外,在法律上,有的国家简单地在一部法律中规定单层、多层、金字塔禁止,有的两部法律都用。那中国呢?我国两个条例同时颁布,先后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参与了这两部规章的起草工作。从法律角度看,这三者也是有关联的。三是单层、多层、金字塔三种形态可以演化。单层可达多层,多层可达金字塔。这也是事实。我们知道,中国有公司,有多层次的公司,或者是一个以团队报酬为基础的公司,当他做到了一定的水平,我们就说他管不住自己,或者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最后发展成一个金字塔型的公司。参与者不再想买他的商品,只需要一个资质就可以发展别人。因此,证明了这三种形态是可以进化的。国外也有一些例子表明,多层次团队薪酬公司最终演变于
一个
金字塔传销公司。
第二,我还想谈一谈传销问题。我为什么说传销?我的观点是,如果你关心中国的直销,特别是中国直销的发展,就一定要研究中国的传销。否则,光研究直销就比较单薄了。传销的情况很多人都很了解,很多人都做过专门的研究。一些嘉宾也在上午做了介绍。这种方法从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后来出现了一些混乱。整改后又乱了,直到后来的取缔,直到两个规定的出台。我们感觉传销从1998年国务院颁布禁令以后,从公开到地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隐蔽性更强,表现形式更多,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
见,并多次下达指示。两个规定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专门发文,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应该说,传销在一些地方还是比较严重和猖獗的。我这里有一个数字:
以上仅为工商系统查处。此外,公安系统在打击传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有比较大的数字。以上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传销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和猖獗;另一方面说明政府、工商、公安,包括各级政府对这件事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
另外,我简单讲一下传销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在中国,传销仍然是一种主要方式。目前查处的案件中,80%以上都是这样的案件,即不靠商品销售,主要靠拉人头。因为参与者上当受骗,为了拿回自己的钱而欺骗他人,形成恶性循环。
第一个特点是,受害者多为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上当受骗后,纷纷走上了上访、上访、暴力抗法、危害社会稳定等刑事犯罪道路。这个问题很严重。从经济上讲,传销仍相伴而生
以虚假宣传、偷税漏税、走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触犯了国家多项法律,在经济上、政治上给社会带来危害。
第二个特点是传销
ing活动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欺骗性更强。传销组织分工明确。大领导一般在外地“遥控”,小领导则穿插在几个城市,设窝点、租房培训、上课、拉人。一旦通过银行卡转账,这些组织者会立即携款潜逃。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当然,传销组织更了解政府部门的做法,也采取了更隐蔽的应对措施。2006年我们查处了几个案件,有的叫双轨制,有的叫五级三级制,服务器在海外架设,利用互联网等等。
第三个特点是传销组织及其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传销的组织者更为复杂,即有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有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参与人员更为复杂,有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农民等
,还有一些国家干部、复转军人、在校学生等等。此外,近年来还发现传销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混合形态也有所出现。比如,一些组织利用传销的特点发展人脉,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第四个特点是利用互联网传销的数量大幅增加。互联网具有交易主体的虚拟性,传播速度快,可以加密,不受地域限制。所以发展得比较快。特别是一些境外机构还通过互联网在内地发展人员、组建团队。商品纷纷走私进来,扰乱了国内经济金融秩序。
第五个特点是参与主体众多,涉及地域广阔,涉案金额比较大。我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从2005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进行了一次“鲁健行动”。当时,山东某地成立了一个传销组织。这个组织涉及全国15个省份,涉及16万人,涉案金额4亿人民币。2006年,公安部门在山东聊城查处了一个销售“蝶贝儿”化妆品的组织。该组织涉及全国16个省份,涉及人员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亿人民币。这是两个比较大的组织,还有很多其他的。我介绍这些情况,是希望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信息:传销还是比较严重和猖獗的。虽然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si
tuation仍然不容乐观。
第三,关于直销,我可能要做一些相对冷一点的评论。我认为直销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模式,但由于这个行业缺乏规范性,所以要加强对暗中经营、私自经营、打擦边球等行为的规范。另一个是直销本身具有信息不对称、交易行为隐蔽、人员分散等特点,容易出现虚假扩大宣传,误导人员,损害消费者利益。这是一个行业情况。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琼谈到了直销条例严格监管的原则。直销的发展将受到这些措施的制约。之所以采取这些措施,是因为国内传销非常严重,如果不好好规范直销,会给打击传销带来更大压力。
这是我的三个观点。一是他们是有关联的。二是传销的一些特点和发展趋势。
三是如何看待直销。所以我觉得直销要考虑这些现实的、客观的因素来认识他、分析他。
另外讲一个题外话。一个是关于直销论坛。关于直销论坛,从2004年开始,社会上举办了很多“论坛”和很多“峰会”。我们国家工商总局是第一次参加论坛。之前不管是谁举办,它都没有参与。我们认为,北大主办的论坛更正规,更学术,更积极,非常严肃。我觉得应该有更多这样的论坛,但是为什么我们以前没有参加所谓的论坛呢?我们发现,一些论坛、峰会乱象丛生;一是为了赚钱;他要收取高额的参与费用;组织者完全是为了赚钱,具有营利性质;另一种是欺诈。2006年,我们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发现了这样一个组织。他们私刻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印章,打印给企业的通知,让企业参与,拿到钱后就跑路了。另一种是更随意地发表不适合政府政策的言论。我们认为这也是错误的。这是上汽过去没有参与的原因。这个论坛是可行的,我们听到了很多信息。我们从各个角度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关于企业,我还想说两句话。有两种企业。一是直销企业。一些企业认为自己吃了亏。我觉得你应该先珍惜这张执照。这张执照真是来之不易。从申请到最后审批,我们虽然不是当事人,但也是中间的一个部门。我们也了解到你做了
有很多工作要做。当然,政府是非常谨慎的。你一定要珍惜这张许可证,珍惜企业的声誉。今天不批,明天就脱。二是希望直销企业依法经营。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公司自身要修改制度,使之符合国家的规定。第二,要把公司管理好,不能有擅自行为,不能打砸企业品牌。第三,对于直销企业,我非常赞同张琼主任今天上午的想法。企业绝不能碰线、试探、变相搞,把重点放在团队报酬上。对于申请许可证的企业,我也想说,你们在没有拿到许可证之前,不要擅自从事。如果擅自从事,被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查处,会影响申请。此外,企业还在
要按照规定对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对许可企业讲的两句话要完全按照规定。
至于学界,今天在座的很多人都在研究直销行业。希望大家在研究中国直销市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中国传销的情况。当时直销条例的制定与传销有很大的背景关系。应该发展直销。传销问题不解决,难度会更大。因此,在研究直销时,一定要依次关注传销的情况。
关于媒体,我还想说一点。我也接触过一些企业。我们认为,直销是一个普通的行业。不是最好的,不是最新的,不是份额大的行业。希望大家客观看待行业,客观报道,不要给行业造成太大负担,或者不要炒作。我觉得你在宣传的时候要注意这几句话:“强调规范、客观评价、认真报道”。这是对媒体的希望,供大家参考。
今天在北大开了一个论坛,很多学生也参加了。刚才一位博士也提到,从2004年到2006年,重庆有3000多名大学生加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的成员主要是大学生。据教育部当时透露,教育部直管的几十所高校的学生也参与了这个传销组织,更多的是在当地管理。温家宝总理对此事高度重视,有专门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打击是打击,但还是发生了。2006年,有一宗案件
h一学生误入传销组织
当时,国务委员陈至立有一个指示:“要防止传销像瘟疫一样进入校园”。学生参与传销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他们在学校受过教育,但出门被传销组织组织的一套骗术骗了,就参与其中。我们很难过。所以,我奉劝我们的同学,要有一点法律意识,有一点辨别能力,也要有一些社会经验。有疑惑的时候,可以拨打省级工商机关公布的主机电话,多问几个问题。不要掉进传销组织,以后再问。谢谢大家!
杨倩教授:非常感谢吴主任。吴主任从政府的角度对直销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界定。相信国家工商总局能够承担起未来直销企业规范发展的责任。也相信所有持牌企业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进入
开展规范化管理。刚才吴主任提到的传销问题非常重要。我认为在直销研究领域要特别注意。您有可能在规范中国合法直销企业的发展方面谈一下中国特色。但是通过刚才吴主任的介绍,其实违法企业的中国特色更加明显,所以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而且,吴主任对本次论坛做出了很高的评价。作为论坛的参与者,非常感谢吴主任!这就是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今天,我们云集了全球直销行业的知名人士,国内最大的直销企业,中国最大的外资企业。所以这个论坛是一个学术性非常强,方向性非常正确的论坛。我觉得有一个非常好的学术氛围,学术环境,真的有可能有一个非常规范的直销行业
展览。非常感谢你能来这里
各位嘉宾,非常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谢谢!不清楚时,可打各省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