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50万元,在家睡觉就能赚钱。可以参观公司,享受劳斯莱斯、宾利豪车接送……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接到举报称,广东泛达集团有限公司“优减”项目通过拉人头、交入门费、交团队费等方式发展下属,
其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交钱不退客户无望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优减项目隶属于广州优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健公司),项目下有两款产品
,即蛋白棒、食伴,并声称该产品具有减肥效果。前来考察项目的人都被带到了广东万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万达集团董事长薛鹏飞和董事杨晶晶各持股50%。冯冬冬是公司董事之一,而在友建公司的法人变更记录中,冯冬冬赫然在列。
近日,来自山东的赵权(化名)告诉华商报记者,去年8月,在嘉仁国际团队代理商的带领下,来广州天河区的泛达集团了解优减项目,随着了解到那个项目,团队负责人吴明星和翟克介绍了泛达集团董事冯冬冬(原优健公司法人),随后,又介绍了优减项目下的两款产品,分别是蛋白棒和美食伴侣,并声称该产品有减肥的效果。在“稳赚不赔不卖”的话语诱惑下
g包且退,且有高收益“,赵权最终以9.9万元报了表,成为优减项目嘉仁国际团队的代理商之一。
赵权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承诺,产品是卖出去赚钱的,无条件退款卖不出去,让我稳赚不赔。申报后,公司给100个客户,有了这100个客户,价值9.9万元的商品就轻松‘吃掉’了。”但当他确实报了表,承诺的100个客户,他一个也没有给,所谓的退款更是无从谈起。这时,赵权觉得自己被骗了。
自称产品有减肥效果裂变式发展下线销售
中国经营报记者前往万达集团了解优减项目时,追梦国际团队领队魏总和几位下属代理商都向记者介绍了优减项目创始人薛鹏飞的“光荣”事迹,并向记者展示了万达集团股东薛鹏飞多次参加优减项目招商会的照片,与几位领队和下属代理商合影留念。球队经纪人还告诉记者
“公司里有几百万不同级别的代理商,我们平时出去吃饭都开着宾利,公司有劳斯莱斯、宾利等,都是豪车”。
对于减优项目的详细信息,追梦国际团队领队魏总告诉记者,减优项目隶属于万达集团,产品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蛋白棒和食伴,7到10天可减3到10斤。食伴是减肥失败者的救世主。服用食物伴侣不管怎么吃都会让你发胖。虽然它标榜这个项目的产品有减肥的效果。不过,华商报记者发现,蛋白棒、美食伴侣的包装上没有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也没有标注减肥功效,属于普通食品;这两款产品分别由徐州天利工贸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广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加工。
魏总进一步告诉记者:“我们这个项目门槛低、返利高,干三个月就能轻松赚几十万元。加入代理后,有人帮别人带,不同级别都有相应的培训和谈判技巧。”
据了解,优减项目的运作模式分为四个层次:交9120元成为总经销商;交9.12万元成为县级代办员;缴纳27.36万元成为市级代理商,273.6万元成为省级代理商。一次性缴纳相应金额即可获得上述代理级别。级别中的县、市、省只是一个代称,没有地域限制。他们还可以积累较低级别的发展来获得相应的le
维尔。
比如你先交9120元成为总经销商,你只需要发展三个总经销商,这三个总经销商各发展三个,以此类推。当个人团队中有十个9120元级总经销商时,代理商可升级为县级代理商,当有30个912 0元级总经销商时,可升级为市级代理商,当有300个912 0元级总经销商时,可升级为省级代理商。这种模式具有3×3裂变的特征。
此外,减优项目还有三项奖金制度,分别是招商奖;每发展9120元的总经销商,公司奖励540元;销售奖励,所有下属代理商每月销售95盒×40盒×11元=41800元时,个人可获得公司奖励41800元;区域服务奖,在成为省级
代理后,在所在省份产生的销量,即使与个人团队无关,也能获得每盒80元的奖励,在家睡觉就能赚钱。这个奖金制度是公司统一制定的,对所有班组都是一样的。
记者走访友建公司目前的办公场所时,其物业称友建公司的办公场所是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出租的
自从租房后,我基本没来上班。记者看到,租来的办公场所只有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房间内更是空无一人。
项目公司多次违法违规经营
据悉,优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于去年5月24日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年12月19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对公平交易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文书。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了解到,优健公司曾卷入产品责任纠纷被告案。公开判决书显示,原告消费者提出的诉讼请求,经当庭质证,足以予以确认;友健公司宣传蛋白棒食品具有减肥功效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该宣传行为认定为欺诈。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涂志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优减项目,此前已有20多起传销和产品质量投诉,市场监管所
也曾三次到实地调研。其实我们也知道万达集团存在问题,一直想把他赶走。但因为公司办公室是购买的,一直没有落实,我们已经口头通知派出所对企业进行调查。“。
显然,企业本身购买的办公用房,并不能成为阻止有关部门执法的理由。试问,企业购买自己的办公场所,就可以游走于法外?有关部门除了“驱赶”,只能束手无策?
据了解,目前受害人已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华商报记者也向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万达集团实地调查的视频资料。针对减优项目的调查情况,记者多次联系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涂志伟,截至发稿未有进展。受害者还在统计中,请联系微信号shendubao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