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品牌黛西一款名为“
黛西多肽修护面膜”的产品宣传“美白、修护”等功效,但使用后效果不佳。希望青羊君重视品牌。
企业调查资料显示,黛喜是广州旺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旺莎”)旗下品牌。广州旺莎成立于2006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玉武持股50%,股东甘轩持股50%。
在打听戴茜的微商时,青羊君发现,广州网莎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2013年,广州旺莎、李玉武起诉欧莱雅商标侵权,索赔100万元。最终,法院以欧莱雅在李玉武注册该商标前使用“Cheer's”作为其商标科颜氏的中文译名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虽然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但欧莱雅最终不得不放弃Cheer's,改名为科颜氏。
2014年6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其中
6批次产品中检出标示为“Cheer's雪盐祛痘防封霜”等禁用物质。当时,广州市食药监部门对广州市旺莎精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Cheer的雪盐祛痘抗印霜被查出含有禁用物质“甲硝唑”。该产品委托方为广州久鸿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广州旺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出甲硝唑(无法检出)涉嫌il
合法生产。
2019年6月,广州旺莎因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被花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代喜微商的产品推广情况。在多个与黛西微商相关的微信公众号上,确实存在不少虚假宣传行为。例如:
1.黛茜多肽修复(保护)面膜
这款产品宣传“世界上最好的面膜”,“美白、补水、修复粉刺、皮炎、油性、敏感性皮肤都可以用”。
青羊君查询后发现,该产品为非专用化妆品,备案号为
“广东G妆网备字2017094152”。作为非特殊化妆品,宣传“美白”效果显然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最好的面膜”属于绝对的语言宣传;“修复,皮炎”有明示或暗示的医疗作用和效果。上述宣传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一)虚假夸大化妆品名称、制备方法、效用或者性能的;(三)宣传医疗救治作用。《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别”、“最佳”等用语。
2、黛西无硅油酸调理修复组合
产品的宣传效果是:“防脱发、养发、止痒、杀菌”。
经查,该组合产品由“黛西酸性调理无硅油洗发水”、“黛西酸性蛋白修护发膜”、“黛西速修滋养护发精油”组成。三款化妆品均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编号分别为:粤G妆网贝字20160339 95、粤G妆网贝字2016033746、粤G妆网贝字2016033745。
而“防脱发育发”则属于育发专用化妆品的作用。上述产品组合均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明显涉嫌超范围宣传、虚假宣传;“止痒杀菌”涉及宣传医疗功能。上述宣传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一)虚假夸大化妆品名称、制备方法、效用或者性能的;(三)宣传医疗救治作用。
黛西微商还有很多产品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这里就不反推了。值得关注的是
岱西微商代办制度。
根据戴茜代理提供给杨青军的代理政策,戴茜微商代理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2000元门槛的特约经销商、1万元门槛的总代理商、5万元门槛的执行总监。
该代理商还向青羊君透露,不同级别的代理商对商品的价格也不一样。代理商的水平越高,商品的价格就越低。以产品多肽包为例。官方价格为429元,会员价格为298元,特价为170元,总价为130元,总监价格为95元。
此外,代喜微商总监除了招募线下商品外,还可以直接获得差价,在招募同级机构时也会给予不同的返利,其中包括执行总监的奖励为例:
1.董事招聘混合董事5万人的,奖励3000元。
2.直接局长混批返还5万元,奖励3000元。
3、下一代董事混5万元奖励1500元
4.每两代理事混用5万元,奖励1000元。
5、原董事继续拿货后,仍可享受激励政策。
6、招聘单一产品总监的,上一个家族直属总监享受6%的提成,下一代总监享受3%的提成,第二代总监享受2%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