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传销的特点
传销的主要特点包括:1。缴纳或变相缴纳入门费,即交了钱才能获得计提报酬、发展下线的“资格”;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按一定顺序形成层级;3.上线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返利。
网络传销的特点
特点一:虚拟性强
网络永远是虚拟空间。非法传销人员利用网络虚拟的特点,打着“电子商务”“基金运作”“创业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黄金期货交易”等幌子,掩人耳目。“空手道”,空手套白狼的现实.
特点二: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大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等旗号招揽人员,掩人耳目,掩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的营利性质。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以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为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
特点三: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会员发展在互联网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传销组织。用户名使用的s都是假名或代号,都有自己的登录密码。他们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完成。
特点四:跨区域交流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甚至在一个国家,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对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管,无法从源头上斩断全国性传销。
特征五:处于工商监管“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如此之多,工商部门要想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实属不易。更有甚者,传销网站只有注册用户输入密码才能登录。普通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一般网站管理由宣传部门牵头)因此,工商部门不能按照权限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甚至直接关停,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发现或举报传销踪迹,才能进行打击,获取案源信息的渠道较少,导致工商对网络传销的查处比较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