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
老区红”亿元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刘忠全、林莉、陈华、曾伟明、吴福承、李健、钱虎、洪文荣、陈继红等9名涉案人员。
2013年12月4日,刘忠全、林莉二人在龙岩市新罗区成立福建和汇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7日刘忠全、林莉、陈华、曾伟明四人在新罗区成立福建老区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老区红)。
随后,刘忠全、林莉等人以“和汇集团老区红”招募创业合伙人,成为“老区红”创业合伙人即配送等价原始期权及期权证书,前150名钻卡合伙人与老区红品牌公司签订持有协议,以汇款至企业对公账户先后时间为凭据,150之外的合伙人,只能是上级单位或个人代为持有。
并称公司上市以后,“老区红”的创业合伙人会有30倍左右回报。另外,“老区红”行参与者许诺高达12%的月息分红以及红利值等等。“老区红”股权投资分为银卡、金卡、钻卡三个级别,投资者投资2000元成为银卡会员,能获得公司2000股的原始股期权值;投资8000元成为金卡会员,可获得8000股的期权值;投资2万元就成为钻卡会员,同时获得公司2万股的期权值。
“老区红”除了违规发行原始股外,还规定创业合伙人如果推荐别人加入创业合伙人团队,还能获得8%到10%的抽成以及对碰奖。
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很多不明真相的的纷纷加入“老区红”创业合伙人团队。
为了发展更多的创业合伙人,2017年11月8日,“老区红”以2.2元每股的价格收购上市公司韶华文化的股份,来达到借壳上市圈钱的目的。收购完成后,“老区红”公司成为韶华文化的控股股东,刘忠全、林莉、陈华、曾伟明成为韶华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当天,韶华文化发布收购报告书。报告书显示,收购人“老区红”决定以人民币437.8万元的价格收购韶华文化99.5%的股份,其中可流通股为60%,限售股为39.5%。
从收购韶华文化99.5%的股份,短短一月不到的时间,刘忠全、林莉、陈华、曾伟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事拘留。据韶华文化公司2017年12月6日的公告称,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莉以及控股股东老区红投资之股东陈华、曾伟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事拘留,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刘忠全被新罗分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