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15日电(记者闫祥岭)为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及时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广西北海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公布了有效期一年的《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500元。
《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是受理传销举报的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认定、处理传销案件,举报人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反映、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的具体线索,并直接协助案件查处。
根据举报的内容、真实程度和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到500元。《办法》同时规定,执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对举报者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2010年1月到5月,北海市共清理遣返传销人员2332人,捣毁传销窝点173个,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68起,破获72起(含破年前立案案件),刑拘传销头目、传销骨干93人,逮捕36人,劳教25人,解救被骗传销人员15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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