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7日,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强、董朝贤等人组织传销人员在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广场附近的魔音KTV集会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抓获参与传销的人员30余人,当场收缴用于发放业绩奖金的非法所得人民币21700元及大量记载业绩的单据。
11月5日,王亚军等8人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成为该区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查,王亚军、邓家强等8人分别来自四川、湖北、安徽、江苏等不同的省份,先后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并成为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和领导者。从2011年至2012年4月,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周强、白娟、董朝贤等人以销售“天津天狮”产品的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通过购买实际不存在的“天津天狮”产品、拉人头发展下线,壮大传销组织,以获取非法利益。
据查,该传销组织采取A级出局、五级三阶、奖励等制度来发展组织成员。五级三阶就是在组织的内部按照卖出产品和发展下线的多少分为A、B、C、D、E五个等级。奖励方式包括直销奖、能力差奖、辅导奖。直销奖就是任何一级别的成员卖出一套产品的奖励,一套产品为3900元,E级别的直销奖是15%,D级别的直销奖是20%,C级别的直销奖是30%,B级别的直销奖是42%,A级别的直销奖是52%。能力差奖就是高级别直销奖减去低级别的直销奖的差额。辅导奖是下线和下线同一级别时,上线所获得的奖励。
在该组织中,A、B、C级为领导层,另外,还有大B级和大C级领导,大B级领导协调几个B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大C级领导协调几个C级领导之间的关系。王亚军在该组织中为大B级领导,负责对该组织在株洲市石峰区的传销组织的发展和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邓家强、吴小娟等人为B级领导,协助王亚军对该组织的管理;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强、董朝贤等人为C级领导,负责对所居寝室的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其中曾慎彭、王兵为大C级领导,还负责协调白娟、周强、董朝贤等C级领导之间的关系。
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强、董朝贤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在株洲市石峰区发展传销窝点5个,传销人员上百人,获取检方指控认为,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强、董朝贤等人相互勾结,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缴纳入门费,并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骗取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