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百硕高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投资后每周返还1%,发行公司初期股权出售发一笔横财。被工商局依法查处后,企业改名换姓,刚又开始造假。
首先,小编请教了辽宁百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并被工商部门查处。百硕集团依托辽宁中孚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宣传,继续按照传销的原则开展业务,
招募传销人员。
在中福融汇兴盛时期,人们反复查询一家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号。编者称,该采矿许可证号为沈阳金长信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而百硕集团董事长姚力则是公司负责人,也是分公司负责人。
传销组织被查,更名为中福融汇。为了稳定团队成员,公司开始签订保本协议。
传销组织规章制度下的担保协议是一纸空文。
一是百硕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孚融汇后,相关奖励制度并未改变。
计划第一部分为“合作伙伴分配(周分配)”,项目投资级别分为7200元、1.8万元、3.6万元、7.2万元、12万元。调查显示,五星级合伙人8.2万人,六星级合伙人12万人。其实还有一个隐藏的层次,那就是36万。一人项目投资三位六星级合伙人。7200的投资额是10800的1.5倍(每周108次),18000的投资额是36000的2倍(每周360次),36000的投资额是90,00的2.5倍
0(每周900),7.2万的投入是3倍21.6万(每周2160),12万的投入是3倍36万(每周3600)。这种钱每周返还,每周返还1%,纯静态数据100周返还。该方案的第二部分是共享补贴(动态到静态的数据,按周发放),即根据小型销售市场的累计总销售业绩,每周发放1.5%,每月发放6%。保存36个月。在小销量市场,每一次销售业绩的增长都将持续36个月。
有发起人为该计划总结了五个特点:一是既分红;二是76%的提现;三、日结周付,提现600元以上,一周内到账
帐目;四是动静结合,获得相应倍数的量后,静态止损;五是有机会在原点补差升级;第六,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本合同没有人格风险。
百硕集团的一位讲师在谈到这一点时还刻意强调:“我们赚的钱是挖矿投资,不是之前推钱后的钱。”收益如此诱人,那么这个分红方案有没有问题呢?2019年上半年《辽沈晚报》投资1800曾赚1
.八万?记者以《“萤石矿”骗局》为题进行暗访,曝光了一个利用萤石矿从事传销的骗局,针对文中的“辽宁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辽沈晚报、辽沈客户端记者进行了暗访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监管部门。
通过对比报告中的制度和本文中的制度,我们发现,无论是“合伙人”(融资)模式、投资萤石矿的概念,还是投资等级、周回报、1%周回报、纯静态100周回报制度,我们发现辽宁百硕集团和本文中的“辽宁XXX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这些方面惊人地相似。
此外,辽宁百硕集团的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而文中“辽宁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址为“浑南大厦”,似乎并不相关。但事实上,“百硕科技”网站标注的公司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金浪万科世纪路1号”,即浑南区21世纪大厦。无独有偶,“职友收藏”“猎聘”等网站透露的公司地址均为als
浑南区o;通过百度地图,搜索百硕公司,显示的位置也在沈阳市浑南区。
我们试图与百硕集团取得联系,但百硕集团公众号和百硕科技官网显示的两个号码在拨打后分别提示“关机”和“号码不存在”。
目前,百硕集团公众号服务板块下的“商城”无法打开。
在百硕科技的官网上,有一个标题为“技术线上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客服”的页面。该页面中的客服微信账号不能再添加。在搜索账户时,显示“搜索到的账户状态异常,无法显示”。
在…的基础上
国务院办公厅《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要求,下列个人行为属于
传销组织个人行为:
(1)根据发展趋势工作人员,规划者或经营者规定发展趋势工作人员的工作人员应由发展趋势的其他工作人员补充
,为员工发展趋势以立即或间接扭转员工总数发展趋势为计发报酬的依据(含严格教育等经济发展权益,同),谋取非法权益;
(2)根据发展趋势的工作人员,规划者或经营者规定有发展趋势的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购买产品等。
方法改变方向支付费用,获取其他工作人员增加的资格或发展趋势,谋取非法权益;
(3)根据发展趋势工作人员,规划者或经营者规定发展趋势工作人员的工作人员由发展趋势工作人员补充
,造成左右线之间的连接,并对以下线的销售进行计付,谋取非法权益。
从中福融汇的规章制度来看,显然是传销组织。但为了稳定精英团队员工,企业开始签订担保协议
书。
这只是一种稳定下属代理商的调整措施。传销组织中没有受害者,只有参与者。
传销组织涉案人员的资产上缴财政,在法律法规层面,这个有保障的协议靠谱的项目投资,谁
我可以答应你百分之百的服务。我们期待众多投资者谨慎投资项目,防止上当受骗。